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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ybj.shandong.gov.cn/art/2021/7/28/art_113624_10288620.html?xxgkhide=1 | 作者:山东省医疗保障局 | 日期:2021-07-28 | 242 次浏览 | 分享到:

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12040382号《关于我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1-07-28 14:46

民进山东省委员会:

贵委提出的《关于我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我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完善各项社会保障制度,大力提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层次,创新发展长期护理保险走在了全国前列。医疗保障部门将提升医疗保险统筹层次作为增强基金共济能力、消弭地区间差距,提高医保治理能力的重要措施大力推动。2010年我省出台《关于推进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的指导意见》,2012年各市职工和城

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全部建立起以调剂金为主的市级统筹模式。2013年,我省在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时,将新农合由县级统筹提升为市级统筹,暂不具备基金统收统支条件的市,可先建立市级调剂金制度,基金调剂不低于20%。2017年,我省大力推进居民医保市级统收统支,到2017年年底,各市基本实现居民医保基金市级统收统支。医疗保障局组建后,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2019年会同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工作的通知》,各市重点围绕实现基金统收统支、统一待遇水平、优化经办服务流程和加快推进医保信息化建设等方面,进一步做实医保市级统筹,推动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

2012年青岛市率先建立职工长期护理保险,2014年省政府率先组织长期护理保险省级试点。2016年国家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我省和吉林省被确定为长期护理保险国家重点联系省,青岛市是首批15个国家试点城市之一。2020年,国家扩大长期护理保险试点范围,全国有49个城市纳入试点范围,我省积极争取将16市全部纳入,数量全国最多。目前,我省16市全部建立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济南市、青岛市和东营、烟台、威海、日照市的部分县区建立了居民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全省参保人数达到3399.46万人,居全国第一位。我省探索建立“多元筹资、城乡一体、医护兼顾、市场主体”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体系,保障了失能人员的照护需求,减轻了家庭的经济和事务性压力,催生了医养产业新动能,增强了社会资本进入动力,增加了就业岗位。2020年,我省在总结青岛等市试点经验基础上,率先制定了《长期护理保险管理与服务总则》《长期护理保险失能人员照护需求等级评估》两项地方标准,探索建立全省统一的长期护理保险管理服务标准体系。国家医保局充分肯定我省工作,要求探索全省统一规范的制度政策,为国家层面建立该制度发挥“支持决策、引领改革、提供样板”的作用。

下一步,省医保局将按照《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的实施意见》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医疗保障制度体系,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一是在全面做实市级统筹的基础上,积极推动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按照分级管理、责任共担、统筹调剂、预算考核的思路,积极探索建立从调剂金起步的省级统筹模式。二是加快建立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规范各级政府决策权限,未经批准不得出台超出清单授权范围的政策。严格执行医疗保障基本政策、基金支付范围和标准,促进公平统一。三是全面推行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开展居民长期护理保险试点。职工长期护理保险2021年实现全覆盖。今年启动省直职工长期护理保险,目前已形成方案。居民长期护理保险2025年实现全覆盖。四是建立完善不同失能等级和护理模式管理服务标准体系。今年再制定出台《定点护理服务机构管理与服务评价规范》、《定点护理服务机构照护服务管理规范》、《护理员服务技能规范》三项地方标准,加快形成管理服务标准体系,提升全省长期护理保险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感谢贵委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支持!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

2021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