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12030624号《关于推进我省中医药事业健康发展的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0-04-17 16:25
省卫生健康委:
都旭委员提出的《关于推进我省中医药事业健康发展的建议》收悉,经研究,提出答复意见如下:
我省各级医疗保障部门高度重视中医药事业发展,将“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振兴发展,完善符合中医特点的医保支付政策”纳入年度重点工作,不断扩大中医药医保支付范围,支持中医优势病种,调整中医药服务价格,积极推动中医药事业健康发展。
一、不断扩大中医药医保支付范围,促进中医药产业发展。一是扩大医保中药药品目录范围。去年,国家医保局颁布了2019版药品目录,中成药比2017版药品目录增加了78种,纳入有国家标准的中药饮片892个,基本保障了中药的用药需求。二是将中医药诊疗技术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各市参照诊疗项目物价收费规定,普遍将针灸、治疗性推拿等中医适宜性诊疗技术纳入医保支付范围,部分市还通过降低中医诊疗项目个人首先自付比例,提高使用中医诊疗项目积极性。
二、加大医保政策倾斜支付力度,鼓励使用中医药服务。近年来,为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鼓励参保患者使用中医药服务,对参保人员使用中医药治疗给予政策倾斜。从全省情况看,中医药报销比例普遍比西医高出5个百分点,部分市对符合规定的中医药项目在基层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已达到90%左右,同时通过降低中医医疗机构起付标准、提高总额预算指标、提高病种分值等方式,加大医保对中医药的支持力度。如淄博、菏泽市中医药报销比例提高10%,东营市中药整体报销的比例比西药报销比例高约11个百分点。济南市中医医疗机构起付线比同级西医院降低20%,威海市中医医疗机构起付线降低一级执行。滨州市在威海做法基础上,对居民在三级中医院报销比率从同级西医院的50%提高到75%。
三、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扩大中医优势病种范围。在全省范围内积极推进以骨伤为主的中医优势病种收付费方式改革,将肱骨髁上骨折、桡骨远端骨折等中医优势病种纳入医保按病种收付费范围,并结合收费标准、医保基金支撑能力等因素,确定了医保支付标准,进一步减轻了患者个人负担,提高了中医院执行中医优势病种的积极性。
四、调整中医服务价格,促进中医适宜技术的推广应用。2016年以来,我省在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价格制定和调整等方面对中医发展提供了支持。一是保留了中药饮片加成政策,设立中医辩证论治费,其标准高于同级别的西医诊察费。二是放开知名专家诊察费、中药熏洗治疗等22项中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由医疗机构自主定价。三是新增部分中医类医疗服务项目。2017年以来,共分三批公布了耳穴综合疗法、乳房穴位催乳、药香疚法等13项中医和康复类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四是上调部分中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取消药品加成时,对驻济省(部)属公立医疗机构中医肛肠类手术提高30%-75%不等;取消医用耗材加成时,上调了中医骨伤、针刺、推拿等31项的中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平均上调幅度64%。价格调整后,我省中医类医疗服务价格与周边省份比较处于较高水平。
下一步,我局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对中医药事业支持力度,继续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鼓励和引导中医院提供成本相对较低、疗效相对较好的中医诊疗项目,推动我省中医药事业健康发展。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
2020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