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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ybj.shandong.gov.cn/art/2020/4/22/art_113624_9250916.html?xxgkhide=1 | 作者:山东省医疗保障局 | 日期:2020-04-22 | 250 次浏览 | 分享到:

对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12030719号《关于低廉救命药保供稳价的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0-04-22 11:56

省卫生健康委:

王继尚委员《关于低廉救命药保供稳价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结合我局职能,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立廉价救命药目录的问题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短缺药品保供稳价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9〕47号)国家实行短缺药品清单管理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国家药监局等部门制定;国家和省级联动机制牵头单位分别会同各成员单位制定国家和省级临床必需易短缺药品重点监测清单和短缺药品清单,并定动态调整。因此,国家对廉价救命药目录已作出了部署,省卫健委已牵头制定了我省短缺药品清单和易短缺药品重点监测清单,各相关部门也制定了应对措施。

二、前期短缺药品保供稳价工作情况

(一)及时组织短缺药品挂网。省医保局根据省卫健委牵头制定的短缺药品清单和易短缺药品重点监测清单,及时函请协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省平台直接挂网,并分别进行属性标识,放宽挂网价限制由企业自主合理报价,保障药品供应。目前已完成18个短缺药品产品快速挂网以及144个易短缺药品产品给予宽松挂网价格政策。

(二)实行医疗机构网下应急采购政策。省医保局《关于加强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的意见》(鲁医保发〔2019〕66号)规定,对于尚未挂网或者网上供应不到位、临床必需、不可替代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机构可线下联系企业临时采购,并按要求通过采购平台登记,以切实满足临床实际用药需求。

(三)开展药品价格监测工作。在开展省部属医疗机构临时价格监测的基础上,自2019年9月起,在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采平台建立全省药品价格监测模块,定期向国家上报药品价格信息及重点监测品种价格异常波动情况。

(四)开通疫情期间采购绿色通道。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及时预判可能出现的药品供应短缺风险,第一时间印发文件,协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疫情防控使用的药品、医用耗材开辟采购绿色通道。目前,已紧急挂网7批次、89家医药企业的133个药品。

三、下一步打算

一是加强短缺药品、易短缺药品价格监管,对清单内药品,价格波动过大的,开展或提请国家开展成本调查。

二是加快推进药品(医用耗材)招采制度改革,并积极争取建立采储结合的医药物资应急保障体系,切实保障药品及时供应。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

2020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