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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ybj.shandong.gov.cn/art/2019/11/28/art_113624_8180702.html?xxgkhide=1 | 作者:山东省医疗保障局 | 日期:2019-11-28 | 224 次浏览 | 分享到:

对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12020777号《关于远程家庭康复医疗实行医保、商保报销的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19-11-28 10:47

王春亭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远程家庭康复医疗实行医保、商保报销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省高度重视参保人员的康复医疗保障工作,在不断完善全民医保制度基础上,积极拓宽基本医保保障功能,率先探索建立了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重点保障长期处于失能或半失能状态的参保人员日常生活照料和与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等所需服务费用,通过家庭护理和机构护理等形式,努力解决失能、半失能老人的“病有所护”问题,提高了失能人员及其家庭的生活质量,避免了长期住院治疗产生的高额医疗费用,同时,也解决了家属不懂医疗、护理不到位的问题,减轻了患者家人沉重的精神压力和事务性负担。如济南和青岛,在家庭护理中把日常生活照料、生活自理能力训练、康复训练等纳入了护理保险支付范围。

对于您提出的远程康复医疗纳入医保报销问题,日前,国家医保局已下发《关于完善“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价格和支付政策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国家医保局规定的立项原则等,设立适用我省的“互联网+”医疗服务项目,并根据基金支撑能力,逐步将符合条件的新技术、新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更多惠及参保患者。

感谢您对我省医疗保障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

2019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