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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ylbz.gansu.gov.cn/ylbzj/c107129/202201/1952945.shtml | 作者:甘肃省医疗保障局 | 日期:2022-01-13 | 438 次浏览 | 分享到:

对省人大十三届四次会议第406号建议的答复

日期:2022-01-13 09:26来源:甘肃省医疗保障局

张刚宁、牟小娟、张建禄代表:

你们好!你们在省人大十三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医疗力量、完善医疗保障制度法治建设的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现结合我局职责和工作实际答复如下:

你们提出的“近年来,基层医疗机构的设施条件和工作环境都有了较大改善,但人才缺乏仍然制约着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问题,完全符合我省医疗卫生行业基层工作实际,“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仍存在编制少、中高级职称岗位少、人才引进困难”等问题,我们将积极配合编制、人社、卫健等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关于“省上尽快制定出台并完善细化医疗保险基金监管方面的法律法规或条例,强化医疗保障制度法治建设”的建议很好,具有针对性和前瞻性。为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切实提升医保执法效能,医保部门重点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积极推进医保法制建设。今年国家印发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并于5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是我国医疗保障领域的首部法规,《条例》出台的目的是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保障基金安全,促进基金有效使用,维护公民医疗保障合法权益。同时,国家医保局正在起草制定《医疗保障法(征求意见稿)》,目前已向全国各级医保部门征求意见。省医保局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强化制度机制建设,建立了医保基金监督检查制度、欺诈骗保行为举报奖励制度、综合监管制度及社会监督制度,制定出台了《医疗保障基金监督检查管理规定》《甘肃省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管理办法》等10多个规范性文件;商省卫生健康委等12个部门制定印发《甘肃省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的实施意见》;建立与公安、卫生健康部门间的双向问题线索移送机制。

二是完善细化相关配套政策。据了解,国家医保局正在制定《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释义》《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医疗保障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医疗保障经办稽核管理办法》等相关配套政策。省医保局将按照国家医保局的统一部署,结合我省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完善医保领域行政执法权限、程序、裁量基准等规范标准,切实推动我省医保基金监管法治化、专业化、规范化、常态化。

三是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省医保局坚持问题导向,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为抓手,深入推进全省医保系统行政执法建设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定权责,探索制定全省医保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明确行政执法事项和职权;推行医保部门权责清单制度,把部门直接面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行使的各项行政职权,以清单形式明确列示出来,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履协议,严格落实医保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管理,将全省医保协议纳入行政协议管理,提高协议的行政权威性,督促经办机构及时与定点医药机构签订服务协议,并认真履约。抓示范,在全省医保系统中,通过自我推荐、案卷抽审和集中评选,确定并公布了兰州市、张掖市医疗保障局为全省医保系统行政执法示范单位,充分发挥执法示范引领作用。促执法,聚焦行政执法的源头、过程、结果等关键环节,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优化和完善日常巡查、专项整治、飞行检查、重点检查、专家审核等相结合的多形式检查工作流程,确保规范执法。

再次感谢你们对我省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甘肃省医保局基金监管处

联系人:李欣晔

联系电话:13893277552

甘肃省医疗保障局

2021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