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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ylbz.gansu.gov.cn/ylbzj/c107129/202201/1952889.shtml | 作者:甘肃省医疗保障局 | 日期:2022-01-13 | 531 次浏览 | 分享到:

对省人大十三届四次会议第83号建议的答复

日期:2022-01-13 09:11来源:甘肃省医疗保障局

陈有华、史强强、李胜高、董彩花代表:

首先感谢你们对我省医保工作的关心!你们在省人大十三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医养结合推进现代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应对人口老龄化、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战略举措,是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制度安排。中央高度重视老年人护理保障问题,提出“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要求。按照国家工作部署,我省在已确定了甘南州和甘肃矿区2个长期护理保险省级试点地区的基础上,积极申报国家级试点。根据国家医保局和财政部《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O20〕37号),我省甘南州被纳入国家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城市名单,试点期限为2年。我局按照国家医保局和省委省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根据国家医保局《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有关事项细化意见的函》要求,加强对甘南州医保局的指导和与相关部门协调,扎实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工作,切实提升重度失能人员特别是老年重度失能人员的社会保障水平。

根据国家医保局和财政部《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O20〕37号)要求,未经国家医保局和财政部同意,各地不得自行扩大试点范围。对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工作的建议,我们将向国家医保局积极反映,争取扩大试点范围。

感谢你们对我省医疗保障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甘肃省医保局待遇保障处

联系人:刘凯

联系电话:13909310365

甘肃省医疗保障局

2021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