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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s://ylbz.nx.gov.cn/content_t.jsp?id=105800 | 作者: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 日期:2020-09-11 | 234 次浏览 | 分享到:

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350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0-09-11来源:宁夏医疗保障局

自治区政协提案委员会:

您提出的关于将非免疫规划疫苗纳入医保支付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免疫规划疫苗和非免疫规划疫苗均属于公共卫生管理范畴,根据《社会保险法》的有关规定,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医疗费用不得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2020年7月30日发布的《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1号)中也再次明确预防性疫苗不得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

目前,我区参保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各类药品、医疗器械、消毒用品等诊断治疗类药品和服务项目均可实现个人账户支付。因此,在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接种非免疫规划疫苗发生的费用可以通过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支付。

下一步,待国家对疫苗纳入医疗保险待遇政策有新的规定后,我区将积极落实国家政策。

再次感谢您们对我区医疗保障工作的关注,欢迎继续关心、支持和监督我们的工作。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0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