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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ylbzj.sc.gov.cn/scsybj/nc010414/2020/11/3/0dbaabbb25fd4325bbc04f44037b34c4.shtml | 作者:四川省医疗保障局 | 日期:2020-11-03 | 293 次浏览 | 分享到:

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对省第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38号建议答复的函

时间:2020-11-03

曾凡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服务价格体系的建议》(第238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省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不断深化,持续推动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为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医疗服务价格体系得到不断完善,为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一)理顺医疗服务价格分级管理体制。

全省实现公立医院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分级管理改革。按照财权与事权相统一原则,医疗服务价格全面实行两级分级管理:中央在川、省属在蓉公立医院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由省本级管理,其余公立医院按属地由市(州)管理。达州市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由达州市医保局进行管理。

(二)着力破除公立医院以药补医机制。

2016年以来,我省陆续出台《四川省城市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补偿办法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6〕581号)、《四川省公立医疗机构取消医用耗材加成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8〕328号)等文件,明确取消药品、医用耗材加成后的补偿机制。

达州市按照省的统一部署,结合经济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相继出台《关于达州市城市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达市发改价格〔2016〕885号)、《关于推进全市公立医疗机构取消医用耗材加成同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达市发改价格〔2018〕1142号)等文件,对于取消药品加成减少的合理收入,原则上采取70%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并按规定纳入医保基金报销予以补偿、20%通过财政投入予以补偿,增加的财政投入纳入预算管理,10%通过医院加强管理、降低运行成本解决,优化医疗成本的补偿机制;对于取消医用耗材加成减少的合理收入,原则上采取90%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进行补偿、10%通过医院加强管理降低成本自行消化。目前执行平稳,效果明显。

(三)加快推进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

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原则,根据医疗服务市场发展状况和“保基本”的要求,采取“小步快走”方式,分批次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进行调整。

达州市认真贯彻落实省级文件精神,开展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工作。2016年12月,全市公立医院全面实施取消药品加成,对普通门诊诊查费(含普通中医辩证论治)、急诊诊查费、专家门诊诊查费、住院诊查费、护理费、病床床位费等项目进行调整;2017年12月,推出唇裂修复术、肾结石等112个病种,在全市三甲医院、三乙医院、二甲医院、二乙医院实行按病种收费,并规定收费最高限价标准;2018年12月,全市公立医院全面实施取消药品加成,共调整69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进行补偿。

(四)规范组织新增医疗服务项目立项。

鼓励医疗机构研发创新,促进新医疗技术及时进入临床使用,满足群众医疗服务需求,我们严格按照新增医疗服务项目立项、定价相关程序及要求,开展资料审核、实地调研、成本测算和专家论证,规范组织了我省2019年第一批新增(修订)医疗服务项目与特需(放开)医疗服务项目、第一批“互联网+”医疗服务项目以及2020年省管公立医疗机构第一批新增医疗服务项目等新增项目的立项、定价等工作。

达州市严格按照省局相关要求,批复60个医疗服务项目继续执行价格标准,并公布13个新开展医疗服务项目的试行价格。

二、我省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下一步打算

(一)逐步统一全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数据信息。

国家医保局目前正着手建立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信息数据库,待国家数据库完成后,我们将参照国家标准,结合我省实际,指导各市(州)完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信息,建立我省统一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信息数据库,逐步实现全省医疗服务项目内涵、计价说明、除外内容等信息的统一。

达州市医保局已启动对达州市医疗服务价格(2005版)调整工作。拟通过开展专题调研、召开专题会议、收集整理数据、拟定工作方案等程序,完成达州市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信息的核对校准工作。

(二)建立和完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

根据《国家医保局国家卫生健康委财政部市场监督总局印发关于做好当前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工作的意见》(医保发〔2019〕79号)文件精神,按照“设置启动条件、评估触发实施、有升有降调价、医保支付衔接、跟踪监测考核”的基本路径,建立我省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此项工作已于今年5月份正式启动,预计今年年底前完成动态调整模型构建,届时我们将会进行一次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各级公立医院可按属地向医保部门提出价格调整需求。下一步待系统模型运行成熟后,直接纳入全省医保一体化大数据平台,在全省范围内统一应用。

达州市医保局根据工作计划安排,将参考周边市(州)医疗服务价格,逐步提高偏低的诊疗、护理、手术、康复、中医等体现医务人员劳务价值、技术难度和风险程度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降低偏高的的检查检验价格,提高医疗服务收入占比,推动深化公立医院改革。

(三)修订完善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办法。

国家医保局目前正研究制定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办法,并已下发各地征求意见,待国家局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办法正式出台后,我们将结合国家文件要求,修订完善我省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办法,进一步优化新增项目申报流程,科学制定申报程序,并督促各市(州)及时受理、高效办理新增项目申报事项,重点纠治不按规定要求审核新增项目、故意拖延审批时间等行为,进一步明确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分级管理要求,省上立项项目适用于全省公立医院,各级公立医院在满足开展新增项目的前提下,按属地原则向医保部门上报相关项目成本测算表,市(州)以上医保部门按照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定价程序做好辖区范围内的定价工作。

达州市医保局将根据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相关政策,结合当地实际,细化措施办法,规范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申报程序及方法,加快推进医疗技术及时进入临床使用。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并期待您继续给予关心、支持和理解!

此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