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内蒙古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01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发布日期:2021-11-10 14:31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乌云巴图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治疗庞贝病的药物“美而赞”纳入医保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0年起,全国统一使用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目前已执行两版统一目录(2019版、2020版)。《国家医保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0年)的通知》(医保发〔2020〕53号)中明确要求:“各地要严格执行《2020年药品目录》,不得自行制定目录或用变通的方法增加目录内药品,也不得自行调整目录内药品的限定支付范围。”
同时,《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关于建立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的意见》(医保发〔2021〕5号)中也强调:“各地在基本制度框架之外不得新设制度,地方现有的其他形式制度安排要逐步清理过渡到基本制度框架中”、“国家统一制定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各地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执行,除国家有明确规定外,不得自行制定目录或用变通的方法增加目录内药品。”
经查询,建议中提到的药品注射用阿糖苷酶α(商品名美而赞)目前未纳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自治区医保局也无权将其纳入医保药品目录。
近年来,自治区医保局高度重视罕见病患者用药保障工作,开展了内蒙古自治区罕见病患者用药情况调查,及时将收到的患者需求反映给自治区政府和国家医保局。
国家层面,国家医保局根据医保基金承受能力,通过医保谈判等机制逐步将部分治疗罕见病的药品纳入医保目录,目前已纳入的药品达到40余种。但对于部分价格特别昂贵的罕见病用药,由于远超基本医保基金保障水平,暂时无法纳入基本医保支付范围。今后,国家医保局将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及时将符合条件的罕见病用药按程序纳入医保药品目录,并积极探索罕见病用药保障机制,提升保障水平。
下一步,自治区医保局将持续关注罕见病患者用药问题,如国家医保局将相关罕见病用药列入医保药品目录或出台其他支付政策,我局将及时将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予以保障。
感谢您对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1年11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签发人:金满义
承办人:任文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