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101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05-13
办理结果:解决或采纳
九三学社上海市委:
九三学社上海市委提出的0101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长期护理保险的建议”的提案收悉,感谢对本市长护险试点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对本提案的办理概述※
本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以来,得到市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九三学社上海市委对长护险试点提出的问题、分析和建议立足长远、可操作性强,我局和相关部门对此高度重视,对提案涉及的问题、建议认真研究、吸收采纳,已积极采取相关举措进行完善。
※对提案建议的答复※
一、关于“进一步理顺政策,推进分级服务,满足不同需求”的建议
一是本市长护险试点针对失能老人的护理服务需求,设置了适宜在机构和老人家中开展的42个服务项目,经过两年多的运行,服务项目能初步满足失能老人的需要。同时,医保、民政部门牵头,将继续对接居家失能老人的需求,对长护险适宜支付的服务形式、项目等分类作进一步研究。
二是在低困补贴方面,医保、民政部门正在对接研究,对本市困难老人长护险个人负担费用补贴等工作加强信息共享,为开展困难群体补贴等相关待遇衔接提供便利。
三是卫生健康部门在评估标准修订过程中,细化评估结果,明确护理服务导向,为护理服务机构制定相关护理计划提供支撑,更加精确地为老人匹配服务。
二、关于“提高评估工作效率,完善评估标准”的建议
一是为规范评估流程,加快评估办理进度,我局根据本市《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及服务管理办法》制定了《评估办理流程》、《护理服务规程》等相关规范,要求评估机构在规定时间(约一个月)内完成评估、告知等程序并由护理服务机构按时上门提供服务。对此,医保、卫生健康部门加快全市评估工作推进,目前办理时间平均为26天左右,相较试点初期,已大幅缩短老人的等待时间。
二是为完善评估标准,卫生健康部门牵头对现行评估标准进行了修订,初步制定形成了优化的评估标准,增加疾病病种、合理调整降低疾病权重、优化认知症内容与维度,从而更全面精准地反映评估对象的实际状况。目前新版评估标准正在开展相应的评估指南修订、评估员培训计划调整等工作。
三、关于“加强护理机构的监管,提高护理人员规范化、职业化水平”的建议
在加强护理服务机构监管方面,一是以信息化为支撑,加强事中、事后的智能化监管,创新“互联网+APP”新模式,监督执法人员通过移动监管系统,线上实时监控、线下飞行巡检,对长护险服务行为开展数据监控、疑点追踪和现场抽查,已组织对评估和护理服务机构各类检查近600家次,处理处罚39家,追罚款200余万元。二是结合国家开展的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积极探索行业管理、基金监管、第三方评价等综合监管方式,借鉴基层社会治理经验成效,发挥居(村)委会等组织作用,着力解决居家上门服务的监管难题。三是在行业规范、机构自律的基础上,落实《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规范》实施细则、《上海市护理站管理规范》及《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发展护理站的通知》等管理规范,通过护理质控中心提升护理站服务水平,通过行业监管提高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组织的服务质量。
在护理人员规范化、职业化方面,一是加强人员培训,人社、民政部门牵头,本市出台《养老护理人员技能提升行动计划(2018-2021)》,开发养老护理、养老护理(医疗照护)2个培训项目,配套补贴政策,并探索由社区卫生协会、养老服务行业协会实施第三方技能评价。目前全市已扶持和培育90多家养老护理培训机构和职业院校。2018年全市开展养老护理培训4.39万人次,培训增长超200%,2019年1季度已培训1.15万人次。市民政局还与上海开放大学合作,举办“老年服务与管理”大专班,对在岗养老护理员进行职业水平提升等,提高养老服务的专业性。二是长护险支付标准与人员资质挂钩,引导护理服务人员向高水平、高技能发展,初步形成人员队伍按技能梯度分层。三是利用信息系统和大数据,建立了护理服务人员库,初步实现人员的信息化管理。
下一步,在深化长护险试点的过程中,我局将与卫生健康、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相关部门一起,立足规范发展、提质增效的工作目标,进一步完善长护险政策体系,优化评估和护理服务,建立常态化的人员培训机制。鉴各方之智,聚多方之力,不断提升失能老人对长护险试点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上海市医疗保障局
2019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