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165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05-13
办理结果:解决或采纳
农工党上海市委:
农工党上海市委提出的0165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长期护理保险的建议”的提案收悉,感谢对本市长护险试点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对本提案的办理概述※
本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以来,得到市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农工党上海市委对长护险试点提出的问题、分析和建议立足长远、可操作性强,我局和相关部门对此高度重视,对提案涉及的问题认真研究,相关建议积极吸收采纳,已采取相关举措进行完善。
※对提案建议的答复※
一、关于“完善信息化系统,提升评估精度,健全护理服务链”的建议
在评估方面,由卫生健康部门牵头,一是已对现行评估标准进行了修订,初步制定形成了评估标准2.0版,增加疾病病种、合理调整降低疾病权重、优化认知症内容与维度,从而更全面精准地反映评估对象的实际状况。目前评估标准2.0版正在开展相应的评估指南修订、评估员培训计划调整等工作。二是积极推进完善行业管理规范,已制定完善《上海市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行业管理规范(试行)》,具体包括管理构架、管理制度、评估质量控制和诚信服务、评估机构能力评价、评估员管理等方面行业规范。三是同步制定《评估机构工作手册》和《关于加强本市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机构行业监管的通知》,细化评估机构工作流程,规范业务行为。四是完善评估员培训计划,调整评估培训教学工作计划,推进评估新标准应用的培训工作。同时,根据评估工作需求,市医保部门牵头,按照市政府“一网通办”的要求和便民、利民的原则,已开发移动评估系统并测试部署;加强信息共享,为民政和卫生健康的行业管理提供支撑,通过大数据分析运用,为长护险评估等工作提供数据支持。
在队伍建设方面,人社、民政部门牵头,出台《养老护理人员技能提升行动计划(2018-2021)》,开发养老护理、养老护理(医疗照护)2个培训项目,配套补贴政策,并探索由社区卫生协会、养老服务行业协会实施第三方技能评价。目前全市已扶持和培育90多家养老护理培训机构和职业院校。2018年全市开展养老护理培训4.39万人次,培训增长超200%,2019年1季度已培训1.15万人次。
在医养结合发展方面,市民政局会同相关部门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上海医养结合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通过设施结合、服务结合、队伍结合、政策结合四个方面落实医养结合。鼓励有一定规模的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至2018年底,全市712家养老机构中已有299家(占总数42%)设有医疗机构。
二、关于“整合社区卫生服务资源,适应失能照护需求,提升服务质量”的建议
长护险试点阶段,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整体框架下,本市从老年人群起步,聚焦失能、保障基本,重点解决长期失能老人的基本生活照料和与其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需求。在不断完善试点政策制度、健全评估和护理服务体系的基础上,将在保障范围、形式和内容方面继续探索,继续对接居家失能老人的需求,对长护险适宜支付的基本生活照料和医疗护理服务项目等分类作进一步研究,进一步丰富和拓展长期护理的内涵和外延。
此外、民政、卫生健康部门积极鼓励社区养老设施与医疗设施整合设置,基本将社区卫生服务站、护理站设在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内或附近。对无法内设医疗机构、无法与医疗机构邻近设置的养老服务机构,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者其他医疗机构与其签约服务、提供保障,已实现签约服务的全覆盖。
三、关于“优化长护险制度的体系建设,建立多元筹资机制,确保资金持续有效”的建议
试点阶段,本市按照国家试点指导意见的要求,从医保基金从调剂资金,作为长期护理保险筹资。对此,医保、民政部门牵头积极探索,在国家试点指导意见基础上,借鉴国外立法经验和国内试点城市的有益做法,研究经济新常态、大力度减税降费背景下,多渠道筹资建立长护险基金的可行性路径,以建立体现个人责任、权利义务对等的筹资机制。
为推动保险行业开发商业长护险,上海银保监局已会同原市金融办,要求保险公司参照相关标准,开发商业长期护理保险产品,实现与基本段的有效衔接,以满足多样化、多层次的长期护理保障需求。目前有的保险公司配套产品已出台。同时,上海银保监局还联合相关部门印发《上海市护理服务机构责任保险实施指引》,引导护理服务机构购买相关责任保险并要求保险公司做好相关服务。同时,本市将坚持市场化方向,研究保险公司参与长护险试点的方案,积极发挥保险公司的第三方优势。
下一步,在深化长护险试点的过程中,我局将与卫生健康、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上海银保监等相关部门一起,立足规范发展、提质增效的工作目标,进一步完善长护险政策体系,优化评估和护理服务,建立稳定可持续的筹资机制,推动构建市场化参与的多层次保障体系。鉴各方之智,聚多方之力,不断提升失能老人对长护险试点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上海市医疗保障局
2019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