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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ybj.fujian.gov.cn/zfxxgkzl/fdzdgknr/srdzxjyhtabl/rddbjydf/202105/t20210531_5604634.htm | 作者:福建省医疗保障局 | 日期:2021-05-31 | 402 次浏览 | 分享到:

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385号建议的答复

闽医保建议〔2021〕32号

李捷增、钟智儿、雷奶铭代表:

《关于提高边岛乡镇群众医疗保障补助的建议》(第1385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代表们提出的希望提高边岛乡镇医疗保障补助的建议我们非常理解。近年来,我局努力提高包括边岛居民在内的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水平,支持改善边岛基层医疗卫生条件。

当前,随着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不断提高和人口老龄化趋势逐年显现,居民医保基金运行情况日益严峻。虽然我省居民医保缴费标准逐年提高,但是基金支出压力仍然较大。2020年,全省居民医保基金收入247.22亿元,支出240.05亿元,当期结余仅为7.17亿元。其中漳州、三明、龙岩、平潭等4个统筹区已经出现当期收不抵支,累计结余基金可支付月数为4.7个月,低于6个月警戒线水平。与不断增长的医疗消费水平相比,现阶段的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水平仍然较低,只能重点保障当期住院和门诊大病,普通门诊的保障待遇不高,比如宁德医保的普通门诊在村卫生所报销50元,在乡镇卫生院报销150元。

为了切实提高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保障水平,改善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使用绩效,去年我省在全省范围内推广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符合条件的家庭成员之间可以共济使用个人账户,一定程度上也解决了参保居民的门诊费用保障问题。

下一步,我局将加强对各统筹区(包括宁德市)的指导,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建立医保待遇清单管理制度,完善医保基金保障绩效,改进门诊支付政策,提高医保信息化经办服务水平,适时调整包括边岛居民在内城乡居民的医保门诊待遇,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

领导署名:梁步腾

联系人:刘皓琪

联系电话:0591-86312910

福建省医疗保障局

2021年5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