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20211108号提案的答复
闽医保提案〔2021〕15号
省农工党:
《关于加快推进我省森林康养产业发展的建议》(第20211108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森林康养是以森林生态环境为基础,以促进大众健康为目的,利用森林生态资源、景观资源、食药资源和文化资源并与医学、养生学有机融合,开展保健养生、康复疗养、健康养老的服务活动。
我省各级医保部门支持将森林康养基地内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纳入基本定点范围。近年来,已将泰宁杉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驻耕读李家森林康养基地医务室、梅口乡卫生院驻境元森林康养基地医务室等纳入医保定点范围,其中境元森林康养基地医务室于2020年率先纳入全省异地就医联网结算范围。今年2月1日,《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施行,对定点医疗机构管理进行了统一规范,符合条件的各类各级医疗机构均可申请纳入医保定点;同时,国家医保局试行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2021年我省将全面推进。对于森林康养基地内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我们支持纳入定点,满足省内异地和跨省联网条件的,鼓励纳入联网结算范围,促进康养产业发展。
领导署名:梁步腾
联系人:邹森彪
联系电话:0591-86312907
福建省医疗保障局
2021年7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