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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ybj.zj.gov.cn/art/2021/6/28/art_1229226152_4672262.html | 作者:浙江省医疗保障局 | 日期:2021-06-28 | 385 次浏览 | 分享到: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杭3号建议的答复

信息来源:省医保局发布日期:2021-06-28

蔡玉祥、袁红代表:

你们在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营养风险筛查”作为我省医疗服务项目并纳入医保报销的建议》悉。经商省卫生健康委,现答复如下:

一、“营养风险筛查”已纳入门诊服务项目

营养风险筛查”项目已纳入《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2012版)目录,项目名称为“营养状况评估与咨询”;项目内涵是指营养门诊具有相应资质的营养师,调查基本膳食状况、疾病状况、用药史等(含婴儿母乳喂养状况),计算每日膳食能量及营养素摄入量,测定能量消耗,测量人体身高、体重、腰围、臀围、上臂围生化实验室检查等,计算体重指数,进行综合营养评定。该项目我省于2012年立项,名称为“营养状况评估—营养筛查”,与上述“营养状况评估与咨询”项目内涵基本一致,收费价格为每次10元,限营养专科门诊。该项目立项以来,较好地体现营养科医务人员技术劳务,推动临床营养筛查和治疗在全省的开展。

二、关于“营养风险筛查”纳入医保报销的建议

2019年国家出台的医保药品目录,明确提出将“营养筛查”作为使用胃肠外和肠内营养剂的必筛项目。我省综合医院等级评审三类指标“临床营养管理与持续改进”,也提出对有需求的住院患者实施营养评估,对重点病房治疗膳食医嘱有效果评价和自查,对危重及大手术等病人进行营养会诊等要求。你们建议将“营养筛查”纳入医保报销目录符合当前临床实际,为我局完善《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目录》提供了很好的建议。下一步,我局将重点抓好以下两方面工作:

一是完善《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目录》。在去年全省摸底调研、项目梳理、分类汇总的基础上,尽早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启动医保医疗服务项目调整工作,让更多临床价值高、经济性评价优良的项目(包括“营养筛查”)纳入医保支付,更好地满足临床治疗需求。

二是完善现行医疗服务项目。组织各级医疗机构,对现行临床诊疗中迫切需要调整完善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进行梳理修订,扩大促进医疗技术和临床应用及时更新,更好地服务于人民群众健康需求。

感谢你们对我省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费虹(局医药服务管理处),

电话:0571-87050377,13858077288

邮编:310025。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

2021年6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