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医疗保障局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4092号提案的答复
2019-08-23
高中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医院收费管理扩大单病种付费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医疗保障事业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省医保局自2018年11月组建以来,高度重视医保基金安全监管和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工作。一是采取一系列举措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初步形成了打击高压震慑态势。如:联合卫健、公安、药监等部门,先后组织开展了“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回头看”“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再行动”;畅通群众举报投诉渠道和建立举报线索交办、督办与反馈机制;设立举报奖励制度;开展“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等活动。二是不断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强化医保基金总额预算管理,逐步建立以按病种付费为主,按人头付费、按床日付费等复合型支付方式。目前,全省各地普遍出台了与不同医疗服务形式相适应的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政策,总额预算管理下的多元复合式付费框架基本形成。三是积极争取医保DRG付费国家试点。DRG付费可以有效控制医疗服务中的不合理消费,限制过度医疗;指导医院和医务人员合理利用医疗卫生资源,并通过控制平均住院日和住院费用,达到促使医院挖掘潜力,提高医院的医疗质量,增加医疗效率和效益,减少卫生资源的浪费。目前,DRG付费方式在国际上被广泛认可采用。2019年,国家统一部署开展DRG付费国家试点,按照“顶层设计、模拟运行、实际付费”分三年有序推进,通过试点实现“五个一”的目标,即制定一组标准、完善一系列政策、建立一套规程、培养一支队伍、打造一批样板。我省通过积极申报争取,六盘水市被列为全国30个试点城市之一。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医保基金监管,持续堵漏洞、强监管、重惩处、严震慑,积极开展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全面推进支付方式改革,按照国家DRG付费试点方案要求,2019年完成基础工作,2020年试运行,2021年全面推广,进一步强化医保标准化、精细化管理,促进医疗机构主动减低成本、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参保群众就医需求。
贵州省医疗保障局
2019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