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临潼区医疗保障局关于违反医疗保险定点服务协议的通告(一)
发布时间:2022-04-07 14:58来源:临潼区医疗保障局
根据《西安市临潼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情况自查的通知》精神及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要求。临潼区医疗保障局在2022年3月份对辖区内定点医药机构进行日常检查中发现:
1.西安乡邻大药房有限公司存在“用医保卡刷售保健食品和不按规定销售处方用药”现象。根据《西安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支付范围的通知》和《西安市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责令西安乡邻大药房有限公司限期整改,追回违规金额89元,并给予通报批评。
2.在对西安临潼骊鑫中医康复医院实地检查和该院自查过程中发现存在“过度检查、病历书写不规范不完整、超标准收费、无指征治疗”等违规情形,根据《西安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书》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责令西安临潼骊鑫中医康复医院限期整改,追回违规金额3288元,并给予通报批评。
望全区各定点医药机构要汲取教训,对照医保政策规定和服务协议内容,自觉开展自查自纠,健全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使用医保基金,坚决杜绝同类事件的发生。
2022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