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医保局向医疗机构发放2021年下半年集采药耗结余留用医保基金978.87万元!
湖城医保2022-05-17 17:58
市医保局全面落实药耗集中带量采购政策,在切实减轻患者就医负担的同时,促进医疗机构合理用药,调动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积极性。通过测算,2021年下半年结束的国采第三批、人工晶状体、心脏冠脉支架、河北省“两病”(续约)等4批集采产品全市共结余医保基金3338万余元。按照药品耗材集中采购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要求,经集采产品预算管理、定点医疗机构考核、结余留用资金核定测算和结算等工作程序,我局最终向全市150家医疗机构拨付了结余留用资金978.87万元。
目前,集采产品结余留用资金每年统一拨付两次,分别为4月份和10月份。截至目前,我市共向医疗机构发放了9批次结余留用资金6968余万元。
根据要求,结余留用资金中的60%-70%直接发给相关医务人员,30%-40%用于医疗机构发展,以资金激励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优先使用集中采购中选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