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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hMG4k9YPRKQxeKZE0OCNtg | 作者:酒泉市医疗保障局 | 日期:2022-05-18 | 460 次浏览 | 分享到:

酒泉市全面启动DIP支付方式改革工作

酒泉市医疗保障局酒泉医保2022-05-18 18:33发表于甘肃

5月16日,酒泉市医保局召开全市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DIP)改革启动会议。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廷生同志讲话,市医保中心主任常国春主持会议,市医保局领导班子成员、局机关及医保中心各科室负责人、市直各定点医疗机构负责人及医保、医务、病案、信息、价格、耗材等相关科室负责人在酒泉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县(市、区)医保局及医保中心全体干部职工、各定点医疗机构负责人在县(市、区)分会场参加会议。

会议解读了《酒泉市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具体推进计划。邀请华中科技大学医药卫生管理学院教授、国家医保研究院华科基地特聘研究员、国家DIP试点专家刘智勇讲解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政策背景、技术规范与原理。

张廷生在讲话中指出,医保支付是基本医保管理和深化医改的重要环节,是调节医疗服务行为、引导医疗资源配置的重要手段。要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和《酒泉市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通过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让医疗回归本质。要以有限的资源尽可能保障好老百姓的健康,通过精细化、信息化管理,推动医疗机构由扩张式发展走向内涵式发展,确保把钱花到该花的地方,更好适应健康中国建设的形势和要求。要做好充分准备应对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各定点医疗机构要进一步加强运行管理和成本控制,加强病历首页管理,进一步规范医务人员诊疗行为,形成医保基金使用效率高、参保人医疗费用负担少、医疗服务行为更加规范、医疗机构和医生受激励的共赢局面。

此前,按照《酒泉市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相关要求,市医保局先后制定印发了《酒泉市医疗保障信息业务编码贯标质控校验工作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规范与支付方式改革相适应的数据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组织编印了《DIP支付方式改革政策汇编》《诊疗项目目录》,成立了DIP支付方式改革工作专班、组建了专家骨干队伍、确定了第三方技术支持公司,为全面启动DIP支付方式改革工作奠定了基础。

按照DIP支付方式改革总体工作思路,我市从2022年起,统筹区内7个县(市、区)和市本级全面启动DIP付费改革,2022年底前实现开展付费改革符合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覆盖比例不低于40%,2023年底前不低于70%,2024年底前实现全面覆盖。2025年,形成全市统一、上下联动、内外协同、标准规范、管用高效的覆盖所有开展住院服务定点医疗机构的医保支付新机制,从而激发定点医疗机构规范行为、控制成本、合理收治和转诊患者的内生动力,更好地保障参保群众基本医疗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