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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RO1ZaUMVBt6B20md9-4dOA | 作者:荆州市医疗保障局 | 日期:2022-06-01 | 341 次浏览 | 分享到:

关于公开征集“三假”(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等欺诈骗取医保基金问题线索的通告

荆州医疗保障2022-06-01 15:40发表于湖北

为持续深化整治医疗保障领域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严厉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的违法行为,荆州市医疗保障局正在开展“三假”(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等欺诈骗取医保基金问题专项整治行动。

现面向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公开征集问题线索,对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违法违规问题线索查证属实的,医保部门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奖励金额最高可达10万元。我们将按照有关规定和权限及时受理、查处,并依法保护举报人个人信息和合法权益。现将举报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方式

24小时举报电话

荆州市

8858353

荆州区

8082889

沙市区

4099149

开发区

8806528

公安县

5156981

监利市

3387055

江陵县

4730112

石首市

7180033

洪湖市

2216971

松滋市

6211266

 

二举报内容

三假”等欺诈骗保行为主要包括:

01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串通他人虚开费用单据

02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等有关资料

03虚构医药服务项目

04定点医药机构以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为目的,实施以下行为:

(一)分解住院、挂床住院;

(二)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过度检查、分解处方、超量开药、重复开药或者提供其他不必要的医药服务;

(三)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

(四)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

(五)为参保人员利用其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提供便利;

(六)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

05其他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行为。

全市医疗保障咨询电话:

市本级:0716-8255304

沙市区:0716-4099149

松滋市:0716-6225789

石首市:0716-7298237

洪湖市:0716-2216802

荆州区:0716-8082889

江陵县:0716-4730112

公安县:0716-5228198

监利市:0716-3300855

荆州开发区:0716-8806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