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医疗保障违法违规典型案件
日喀则医保2022-06-02 19:35发表于西藏
2022年1月,日喀则市医疗保障局开展定点医药机构年终交叉考核时发现,西藏顺民康医药有限公司扎德路分店于2021年5月-2022年1月期间,诱导参保人员,把医保结算凭证(社保卡)滞留在店内,采取分时段刷卡结算等方式向参保人员出售保健品,骗取基本医疗保障基金。西藏顺民康医药有限公司扎德路分店上述行为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相关规定(约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七条,《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三十三条、三十五条规定(约定),日喀则市医疗保障局处理如下:
1.扣除年度预留保证金的10%,约谈零售药店法人(负责人);
2.暂停医保服务协议6个月;
3.责令退回骗取医疗保障基金14210元,并处骗取金的两倍罚款28420元。
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14210元已追回,行政罚款28420元已全部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