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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Oq2PVTCbOI0leVsCBP9NSA | 作者:晋城市医疗保障局 | 日期:2022-06-24 | 360 次浏览 | 分享到:

城乡居民“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待遇又有新变化……

晋城医保2022-06-24 19:10发表于山西

我们都知道糖尿病、高血压

这两种疾病需要长期用药

很多朋友

都戏称这两种病为“富贵病”

但只有患者才知道这种病的痛苦

不仅仅是身体上会受病痛的折磨

家庭经济上也会承受巨大的压力

为进一步完善我省城乡居民“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政策措施

强化门诊保障政策衔接

扩大参保群众受益面

提升“两病”保障质量

近日

山西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山西省财政厅办公室

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联合发布

《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工作》的通知

对城乡居民“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作出调整

1取消“两病”用药专项保障机制起付标准,进一步减轻“两病”患者用药负担。

2已纳入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保障范围的药品,也可由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基金支付。

3县域医疗集团要落实集团内基层医疗机构“两病”用药供应保障主体责任,统筹各机构用药需求,优先采购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中的“两病”用药,及时供应并指导规范使用,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配得齐、开得出、用得上“两病”药品。医保部门要将县域医疗集团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采购配备药品情况作为对医疗集团的考核指标,纳入打包付费协议管理,考核结果与医保总额预算指标及绩效分配挂钩。

本通知自2022年7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