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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n_Hl2abjASwNw2CbhDJVSw | 作者:大连市医疗保障局 | 日期:2022-07-20 | 1035 次浏览 | 分享到:

关于居民医保的“二次报销”!

大连市医保局2022-07-20 17:04发表于辽宁

昨天大保给大家介绍了职工医保的“二次报销”

今天就来聊聊居民医保的“二次报销”

什么是“二次报销”?

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属于医保报销范围内的医疗费用,首先由基本医疗保险予以报销,当个人负担费用较高时,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分别都有相应的政策进行补充支付,以此来减轻参保人员的大额医疗费用负担,这就是俗称的“二次报销”待遇。

城乡居民医保的“二次报销”

城乡居民医保的“二层保障”

城乡居民参保人同时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待遇,其中,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有限额:未成年居民、大学生为20万元;成年居民为15万元,大病保险无限额。

城乡居民医保的“大病保险”

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年度内发生的医疗费用,保内个人支付费用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2022年度起付线为20900元)时,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会对超出部分直接进行报销,无需单独办理。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报销比例分三个层次:

0至5万元(含5万)报销60%

5至10万元(含10万)报销65%

10万元以上报销70%

特殊群体“大病保险”的倾斜政策

对于城乡困难居民、以及患有以下10种血液病及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血友病、嗜血细胞综合症、淋巴瘤、神经母细胞瘤、骨及软组织肉瘤、肝母细胞瘤、肾母细胞瘤、视网膜母细胞瘤)的未成年和大学生参保人,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至普通参保人的50%,大病保险理赔比例为70%,不设封顶线。

大连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支付标准

重要提示!

我们的医保系统会自动记录参保患者的医疗费用支出情况

无论是门诊和住院报销还是大病保险

所有的医保报销程序都是自动启动的!不需要患者自行申请

所以不用担心存在漏报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