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3起欺诈骗取医保基金典型案例通报
陇南市医疗保障局陇南医保2022-08-17 18:15发表于甘肃
为不断强化警醒震慑作用,严厉打击各类欺诈骗保行为,现将以下3起欺诈骗保典型案例向社会予以曝光。请广大参保人员自觉抵制冒名就医、使用虚假票据报销、重复享受医保待遇、伪造证明材料骗取医保基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现骗保行为,请及时向当地医保部门予以举报,医保部门查实后将按规定予以奖励。
一、文县盛达百信大药房医药有限公司违规套取医疗保障基金案
文县盛达百信大药房医药有限公司于2020年5月16日10时20分,将“蛋白粉”串换成药品违规刷卡销售,涉及违规金额388元。文县医疗保障局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责令文县盛达百信大药房医药有限公司退回违规金额388元,同时处两倍罚款776元,合计1164元。
二、武都区参保人尹某某欺诈骗保案
武都区参保人尹某某,2018年1月4日在广西柳州市工人医院因髖关节强硬病住院,出院时柳州已报销23806.44元。又持住院资料在洛塘镇卫生院进行报销37097.28元。目前,该案件已由武都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审理结果于2022年4月15日由武都区人民法院向尹某某公告送达判决书,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三、宕昌县范某某冒名顶替住院案例
2022年2月宕昌县新寨乡苑某某冒名其儿媳参保信息进行了住院,报销医保基金1138.83元,宕昌县医疗保障局依规规追回宕昌县新寨乡卫生院违规报销的医保基金1138.83元,处2倍罚款2277.66元,并对宕昌县新寨乡卫生院负责人进行了约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