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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bjQGbXIoffCKmvIAuhLrEQ | 作者:淮北市医疗保障局 | 日期:2022-08-26 | 366 次浏览 | 分享到:

国家医保局组织DRG/DIP支付方式改革交叉调研评估我市位居全省第五

宋宾淮北医保2022-08-26 10:15发表于安徽

近日,国家医保局采取视频听汇报、线下查资料方式,对我省DRG/DIP支付方式改革工作进行交叉调研评估。全省各DRG/DIP支付方式改革国家和省试点市,同时接受交叉评估。我市在交叉调研评估中获得90分,位居全省第五。

此次全国交叉评估,重点调研DRG/DIP经办服务审核稽核部门、信息支持部门,了解医保经办的基本情况和DRG/DIP相关业务流程,查看DRG/DIP信息系统中的医保结算清单报送及储存分析、本地编码与医保版编码对照映射,与医院结算的时限,病案检查的抽查方式、抽查比例、数量等情况,查看相应监督检查的记录,以及从患者入院管理、医保结算清单质量控制、出院结算、医保管理的全流程考察。

我市自2020年12月启动DRG试点工作,2022年1月1日起,首批10家试点医院进入实际付费。“找差距、改作风、强担当、争先进”专项行动启动后,我局积极推进DRG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努力争先进位。建立顺畅沟通协调机制。专门印发了《淮北市医疗保障局与市属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市医保局与定点医疗机构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定期召开全体会议,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在工作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行多方位业务培训。多次邀请病案专家对试点医疗机构进行病案首页填写规范培训,对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经办机构和相关部门有关人员进行DRG付费相关知识培训,成立DRG付费试点专家库。大力支持新技术、新项目推广。鼓励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开展新技术、新项目,对实行DRG付费的定点医疗机构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在系数和分值方面予以一定倾斜。支持中医药产业发展。将中医医疗机构纳入DRG付费方式改革,适当提高中医医疗机构、中医病种的系数和分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