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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ybj.jiangxi.gov.cn/art/2019/9/3/art_27596_2903230.html | 作者:江西省医疗保障局 | 日期:2019-09-03 | 600 次浏览 | 分享到:

【龙南县医保局】龙南县对27种病种实施基本医疗保险付费结算

供稿:龙南县医保局来源:赣州医保网发布日期:2019-09-03

 

为更好合理控制医疗费用,切实减轻群众看病负担,龙南县医疗保障局在全县开展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按病种付费工作。我县将慢性硬脑膜下血肿等27个病种纳入医保按病种付费结算。

一是病种种类广泛。本次实施按病种付费结算的病种有27个病种,涉及内科、外科等多科室,主要以需要手术的病种为主。先行在城区职工、居民医保定点医院执行。

二是临床要求规范。按通知规定,每类疾病的具体病种因治疗手段不同,对应的病种收费标准不同,医院应根据每种疾病不同的治疗手段,正确选择相对应的病种费用。按病种收费标准包含患者住院期间所发生的诊断与治疗等全部费用。凡纳入按病种收费管理的病例,医院不得在病种费用外另行收取费用,不得将入院后的检查检验、治疗及药品等费用转为门诊收费。患者自愿选择的单人间、双人间以及特需病房;指定选用的高价值医用材料,其产生的费用超出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标准的部分,不纳入病种限额标准。

三是特殊情况灵活。因患者并发症多、病情严重等特殊原因,导致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明显偏离病种收费标准,医院出具详细的情况说明,退出按病种收费,改为原方式结算。

四是医院管理严格。符合按病种收费的条件而医院不实行按病种收费,医保审核确认后拒付统筹应支付费用。根据《龙南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龙南县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病种付费结算标准的通知。》(龙医保发[2019]9号)文件精神,我县于2019年7月1日日起正式执行按病种付费政策。政策全面执行后,于参保人员方面,明确相关病种的报销费用,报销更加透明化。于医疗机构方面,规范诊疗行为,减少过度医疗,对医务工作者的激励机制更有利于其采用更合理的方式去治疗。于医保基金方面,统一基金支付标准,避免基金浪费,加强医疗机构监督管理,保障医保基金平稳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