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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s://zwgk.hefei.gov.cn/public/5921/104864869.html | 作者:合肥市医疗保障局 | 日期:2020-02-11 | 597 次浏览 | 分享到:

关于推进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试点工作的通知

 

各试点医院,国新健康安徽公司:

为加快推进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国家试点工作,根据《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合肥市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国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合政办秘〔2019〕)48号)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加强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成立DRG付费试点工作领导组各试点医院要成立以分管院长为组长,医院医保病案信息临床等相关科室负责人和专家为成员的DRG付费试点工作领导组,全面负责本院DRG付费试点各项工作

(二)建立DRG付费试点工作调度机制各试点医院要明确负责DRG付费试点工作的牵头部门协同部门和相关责任人,确定DRG付费试点工作联络员,医院分管领导要加强调度DRG付费试点工作,主动过问解决试点工作推进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全市DRG付费试点工作按期有序推进

各试点医院DRG付费试点工作领导组相关文件请于2月28日前报送市医保局医药管理与待遇保障处

加强医院信息系统支持

(一)推进医院HIS病案系统接口改造为了加强电子病案首页数据采集过程中的环节控制,提高病案首页数据质量和工作效率,请各试点医院根据《诊间审核中心端接口改造方案(医院)》和《医保病案信息采集接口开发方案》要求,2月20日前完成本院HIS端接口改造工作

(二)做好国家医保版疾病编码和手术操作编码应用DGRs是国内外公认的改善医疗服务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的有效工具,各试点医院要按照国家《医保版疾病诊断和手术操作代码v1.0(含国临国标团标对照)》要求,尽快统一疾病诊断编码和手术操作编码,有效实现数据对接,为顺利推进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奠定基础

(三)加强编码规范病案信息按照“统一分类统一编码统一维护统一发布统一管理”的总体要求,我市将在“三保合一”医保信息系统中使用国家医疗保障局疾病诊断手术操作医疗服务药品和耗材编码各医疗机构要进一步加强病案首页质控管理工作,按国家编码要求完善本院代码信息,实现编码标准统一,促进医疗保障编码标准统一为新时期医保信息交换的通用语言

(四)配备数据传输网络专线目前,我市医保业务经办信息系统部署于电信机房为推进我市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国家试点工作顺利进行,各试点医院要畅通网络环境因网络原因无法完成网络联调的,要建立数据传输网络专线进行连接,并于2月29日前完成网络联调,确保DRG数据传输顺畅

加强业务培

(一)各试点医院要积极开展DRG付费试点工作专题培训,组织院内科室临床医师等相关部门和人员学习DRG付费原理分组标准和病案要求,提高对DRG付费方式改革重要意义的认识,把DRG付费与院内绩效管理和学科建设密切联系起来,推动DRG付费国家试点工作全面落实

(二)国新健康安徽公司要积极支持医院开展培训工作,精心安排培训计划制定培训方案,派遣相关专家赴医院授课,加强与试点医院沟通协调,保证试点工作有效衔接取得实效

2020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