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五种门诊慢特病治疗相关费用直接结算开通试运行
佳木斯市医疗保障局2022-09-13 15:08发表于黑龙江
按照国家和省里要求,我市持续扩大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积极对接省外、省内医保部门及定点医疗机构,开展五种门诊慢特病直接结算联调联试,现已获得国家医保局复核批准,正式开通五种门诊慢特病治疗相关费用直接结算。
我市取得高血压病、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治疗、尿毒症透析治疗、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五种门诊慢特病认定资格的参保人员,如办理了异地长期居住备案,可在备案地已开通门诊慢特病异地直接结算的医疗机构,按照“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就医地管理”的原则直接结算五种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参保患者在就医地统筹区域内,可按需选择医疗机构就医治疗,实行就医地管理,待遇支付标准和支付比例参照参保地待遇标准执行。
同时,外市参保人员在参保地办理相关手续后,可在我市11家开通门诊慢特病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相关门诊费用。参保人员可以通过国家医保公共服务平台APP查询省内外开通五种门诊慢特病病种跨省直接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

佳木斯市五种门诊慢特病异地直接结算
【就医须知】
现就我市五种门诊慢特病异地直接结算业务常见问题解答如下:
一、佳木斯市开通门诊慢特病异地直接结算都有哪些病种?
答:佳木斯市按照国家和省里要求开通的门诊慢特病异地直接结算病种有5种,分别为:①高血压、②糖尿病、③恶性肿瘤门诊治疗、④尿毒症透析治疗、⑤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
注:除上述5种门诊慢特病病种外,门诊慢特病其他病种暂不能异地直接结算,仍按原报销方式回参保地报销。
二、哪些人可以进行五种门诊慢特病异地直接结算?
答:已办理长期异地居住备案且办理五种门诊慢特病备案手续的参保人员,可持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在备案地已开通门诊慢特病异地直接结算的医疗机构直接结算门诊慢特病治疗费用。按照“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就医地管理”的原则,参保人只需支付个人承担部分即完成结算,无需再回参保地报销。
注:如备案地未开通此业务或您需就诊的定点医院未开通此业务,仍按原报销方式回参保地报销。
三、如何查询备案地的就诊医院是否开通五种门诊慢特病直接结算业务?
答:参保人员可以通过国家医保公共服务平台APP查询省内外开通五种门诊慢特病病种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异地备案”-“异地联网定点医药机构查询”进行查询。
四、在异地定点药店可以直接刷卡结算吗?
答:目前我省尚未开通异地零售药店刷卡直接结算功能,我市参保人员暂不能在异地的定点药店刷卡结算。
五、未能直接结算的医疗费用如何处理?
答: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因故未能异地直接结算的,参保人可持相关材料,按参保地规定,回参保地进行手工报销。
六、什么情况下医疗费不予报销?
未按规定办理长期异地居住备案和门诊慢特病备案手续的,在异地医药机构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不予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