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起,门诊透析治疗待遇及结算标准提高!
南京医保2022-09-16 17:20发表于江苏
为进一步保障慢性肾衰竭患者待遇,规范门诊诊疗行为,市医保局、财政局发文自2023年1月1日起,将提高定点医疗机构慢性肾衰竭门诊透析治疗待遇及结算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