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这家医院实施DRG收付费政策!
福州市医疗保障局2022-09-26 16:00发表于福建
日前,福建省医保局印发《关于调整部分疾病诊断相关分组收付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我市福建医科大学孟超肝胆医院于2022年9月19日起实施DRG收付费政策。
此前,“福州市医疗保障局”公众号发布过DRG付费相关科普文章,点击蓝字了解:什么是DRG,福州将怎么做?一图看懂!
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iagnosisRelatedGroups,DRG)收付费是对住院患者按疾病严重程度相似、临床治疗方法相似、资源消耗相似的原则,将类似住院病例组合成一个组,按相应DRG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和报销,即按DRG收付费。收费标准包括了患者住院期间发生的诊断、治疗、检查、化验、手术、麻醉、床位、护理、药品和医用耗材等(特殊另行收费耗材与服务除外),医疗机构按DRG收费标准收费,医保和患者按规定比例付费。
DRG收付费对患者有这些好处:
一、看病就医费用更直观更清晰
患者入院时即与医院签定《按DRG收付费知情告知书》,待医生确定病情与治疗方法后,可以知道大概要花多少钱,个人出多少,医保报销多少,做到心中有数,减少不必要的检查,避免吃不该吃的药,避免被过度医疗,从而降低看病就医费用。
二、兼顾了患者多层次就医需求
医院对患者按DRG收费标准实施“打包价”,但又不影响患者某些特殊的医疗需求,患者仍可自主选择部分医用耗材及医疗服务、超出普通病房标准的床位等,这些特殊的医疗服务由医院按原有政策规定收费,这样在满足老百姓正常医疗需求前提下,又兼顾了少数患者的特殊需求。
三、不设医保起付门槛
按原有收费模式,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费用要达到一定的起付门槛,医保基金才按规定比例支付。实行DRG收付费管理的医院,参保人员发生的按DRG收费管理的费用,医保按该组收费标准结算,不设起付门槛,由个人和统筹基金按比例分担;按规定可另行收费的医用耗材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不设起付门槛,在设定的最高支付限额以内的费用,由个人和统筹基金按比例分担,超出部分由患者自付。
四、不改变原有政策待遇
DRG收付费改革后,患者列入DRG收付费管理的费用和相应的医保耗材,全额纳入医保费用累计范围,符合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政策的医疗费用,继续按相关规定执行。
(文章来源:福州市医疗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