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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669HMNBhL7Uwxl6UkdluWg | 作者:南宁市医疗保障局 | 日期:2022-10-09 | 543 次浏览 | 分享到:

实施DRG付费改革,减轻群众看病负担

南宁市医疗保障局南宁医保2022-10-09 19:37发表于广西

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是付费模式改革中的一项“惠民、利医”措施,是一种按医疗价值打包付费的制度,也是国际公认的较为科学合理的医疗费用支付方式。具体做法是:根据病人年龄、性别、住院天数、主要诊断、病症、手术处置、疾病严重程度及合并症、并发症等因素,将临床特征与医疗资源消耗相近的病人分入同一组,以组为单位打包确定价格和医保支付标准。DRG支付是促进服务模式转变的重要手段。

为全面贯彻落实《广西DRG付费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有序推进我市DRG付费改革,南宁市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改革工作组办公室4月20日印发了《南宁市贯彻落实广西DRG付费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工作任务分工表》、《南宁市DRG付费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具体任务推进表》,今年7月1日,我市正式将169家一级定点医疗机构纳入DRG支付范围。

自南宁市下发通知以来,兴宁区积极响应,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工作,从2022年7月1日起在三塘卫生院、四塘卫生院、五塘中心卫生院、昆仑卫生院启动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工作。目前,兴宁区辖区内4家卫生院已纳入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一级定点医疗机构,通过开展DRG付费方式改革,按照同病、同治、同质、同价的原则在保障医疗服务质量的前提下,实现对医疗费用和医疗质量“双控制”,有助于降低医疗费用,保障广大参保人员基本医疗权益,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推进医疗保障和医药服务高质量协同发展,让医院更有动力合理用药、控制成本,更有动力合理收治和转诊患者,减轻人民群众就医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