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评估组来青调研评估医保DRG试点工作
发布日期2021-06-25文章来源青岛市医疗保障局
6月23日,国家医保DRG评估组一行17人来我市开展疾病诊断相关分组(CHS-DRG)付费国家试点交叉调研评估工作。评估组由河南省医保局医药服务处处长元旭鸿率相关工作人员组成,省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处三级调研员徐悦、四级主任科员李航,市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姜水清,市DRG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试点医疗机构代表参加了评估动员会。
动员会上,国家调研评估组组长元旭鸿作了动员讲话,市医保中心主任马青汇报了青岛市DRG付费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市财政局、市卫健委从各自角度汇报了对DRG工作的配合和支持工作,青岛大学附属医院、青岛市立医院、山东大学齐鲁医院(青岛)代表试点医院做交流发言。评估调研组对我市DRG国家级试点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动员会结束后,调研评估组一行深入青岛市医保部门现场检查评估信息系统建设及数据处理工作,并到青岛大学附属医院现场调研评估院端DRG付费试点工作进展情况。
评估调研组指出,DRG国家试点工作要严格遵循“两个前提”:一是遵循DRG技术规范标准,全面使用国家医疗保障疾病诊断、手术操作分类与代码2.0版;二是按照国家十五项标准编码要求,规范使用医保结算清单。在“两个前提”基础上,做到“三个标准”。一是以国家医保局DRG经办管理规程为标准,制定完善本地经办规程等配套文件;二是遵循数据质量要求,提供科学、完整信息技术支持与数据运行支撑;三是强化医保支付导向,促进定点医院良性发展。
评估调研组强调,开展DRG付费改革国家试点,是国家在医改领域的一项重大改革,是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重大举措,对医药、医疗、医保都将产生深远影响。这不仅是一项重大改革任务,更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是对医保和医改工作的政治考验和现实检验。此次国家医保局组织省级评估交叉互查,有利于促进省际交流、取长补短、加快工作节奏、提高工作质量,医保部门和定点医疗机构要提高认识,认真对照评估手册,明确具体任务和责任部门,全力配合好评估工作。同时要注重总结评价,确保试点工作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