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新征程担当新使命续写新篇章——攀枝花市入选DRG付费国家示范点城市
来源:市医保事务中心发布时间:2022-01-04
近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发出通知,公布DRG/DIP付费示范点名单,其中,攀枝花市入选18个DRG付费示范点城市之一。这标志着我市的DRG付费工作走在了“全国前列”。
“唯改革者进,唯创新者强,唯改革创新者胜”。自2018年3月我市启动DRG付费改革工作以来,在国家医保局和省医保局的指导下,横向协调、纵向推进,先后入选省级试点城市和国家试点城市名单。经过近4年的试点运行,我市初步建成了“保障有力、基础扎实、机制健全、覆盖全面、监管有力”的DRG付费管理体系,实现了市内住院统筹基金当期结余由“负”到“正”的转变,从源头上守住了“百姓救命钱”。宏观上建立了区域医保基金预算与收支平衡的长效机制和基金合理增长的调控机制,微观上建立了医疗机构控制成本、提高质量、良性竞争的引导机制。
一是实现区域内“三覆盖”“一下降”。即统筹区内城镇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险种全覆盖,除严重精神障碍外的病种全覆盖,有住院条件的医疗机构全覆盖,以及项目付费基金占比大幅下降。在西南片区率先实现将全部基层医疗机构纳入DRG付费。试点改革后,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按项目付费基金占比分别从改革前的97.14%、98.52%下降至36.86%、20.35%,且按项目付费主要为异地就医、门诊特殊疾病等费用。
二是提升基金购买力和使用效率。较好发挥了医保“指挥棒”作用,充分发挥了医保基金的价值调控和付费导向作用,实现了区域内基金支出合理增长,提升基金使用效率。我市2020年职工医保基金支出与2017年相比下降13%;2020年居民医保基金支出与2018年相比仅增长1%,两项保险三年累计减少医保基金支出1.95亿元,基金当期结余由“负”转“正”,一改过去高位增长态势。同时,试点改革后,各医疗机构收治病种更符合功能定位,收治病例难度明显提升,三级、二级医疗机构CMI(病例组合指数)均有所提高。
三是助推医保和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积极践行医保治理理念,建立多部门联合组织保障,引入第三方专业力量参与改革,建立按月预付、年终清算制度,从后付制向预付制转变。适应DRG付费改革的管理队伍初步建成,多部门联合的付费保障机制基本建立,以DRG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型医保支付体系日趋完善。同时,各医疗机构从改革出发,加强医疗质量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强化成本核算,建立了与DRG付费相适应的绩效管理模式,从规模扩张的粗放型发展向质量效益提升的集约式发展转变。
四是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攀枝花经验。结合攀枝花市试点做法,省医保局、省财政厅、省卫健委联合印发了《关于推广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结合点数法付费的实施意见》(川医保规〔2021〕12号),要求全省各统筹区(实施按病种或病组分值付费的统筹区除外)启动实施以攀枝花经验为基础的DRG付费方式改革。
2021年,我市DRG付费工作先后在国家医保局支付方式改革试点中、末期调研评估中获得优秀等次。下一步,我市将按照DRG付费国家示范城市要求,在研究纾解改革新问题、新情况上开启新征程,在聚焦突破改革重点、难点问题上担当新使命,在持续提升示范引领成色、精心擦亮攀枝花名片上续写新篇章,为推动我市医保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助力医疗保障和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贡献攀枝花智慧、攀枝花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