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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ybj.gxzf.gov.cn/xxgk/jyta/t12963430.shtml | 作者: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 日期:2022-06-30 | 382 次浏览 | 分享到:

自治区医保局关于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2022218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桂医保函[2022]181号

何爱宁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梧州市医保DRG付费项目工作的建议,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交由我局办理,经研究,现就涉及我局的内容答复如下:

在推进DRG付费改革的过程中,我局一直重视DRG分组和权重对临床资源消耗的客观真实反映,建立了DRG分组和权重动态调整机制。2022年,我局组织财政、卫生健康、医保部门业务骨干、医疗机构专家组成DRG分组和权重调整专项工作组,对标国家技术标准,根据2020-2021年全区医保住院病案信息和医保结算数据实际,经数据测算和专家临床论证,形成《广西基本医疗保险DRG分组权重方案(1.1版)》,广西DRG分组由1008组调整为984组,其中妇科组细分病组31组,产科组细分病组36组,这些与临床实践契合度更高。关于无痛分娩付费、传统手术与微创手术区分的问题,我局已将其吸纳并融入1.1版分组和权重方案中,使之更贴近临床实际,更能体现医保价值导向、医疗成本和医务人员劳务价值。

下一步,我局根据您的建议推进相关工作,一是实施DRG分组及权重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全区DRG费用使用情况,不断调整优化广西DRG分组和权重方案。二是加强对梧州市国家试点的建设,指导梧州市在落实国家标准规范、完善工作机制、开展精细化管理等方面持续深化、创新,推行以DRG付费为主,按床日、病种、人头付费等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切实发挥医保支付的积极作用,提高基金使用效率,促进医疗机构精细化管理和高质量发展。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自治区医保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2年6月30日

(联系人:黄梦蕾,联系电话:0771—57276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