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医保局关于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2022220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桂医保函[2022]171号
俞剑、黄丽霞、黄流红、班宁、唐凤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推进“互联网+”医保购药的建议收悉,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交由我局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出台相关政策,支持实现常见病、慢性病线上购药+医保在线支付”的建议
一直以来,我区多部门协同合作,积极出台相关政策,推动“互联网+”医疗医保服务,取得显著成效。自治区药监局制定《鼓励药品零售发展的指导意见(试行)》《关于鼓励药品零售发展的指导意见》,鼓励企业与医疗机构、电子商务企业合作开展医药电商服务,零售药店可以以“网订店送”“网订店取”方式销售药品。自治区医保局出台《自治区医保局关于落实“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自治区医保局关于推进“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支付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完善“互联网+”医疗服务的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鼓励经批准开展互联网诊疗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与统筹区经办机构签定补充协议后,其为参保人员提供的常见病、慢性病“互联网+”复诊服务可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二、关于“出台促进处方流转具体政策文件,牵头搭建处方流转平台,让处方能够在医院和药店及第三方平台之间安全流转”的建议
近年来,自治区医保局、药监局等部门致力于推动医药远程服务,提升“互联网+”医药服务便利化水平,自治区药监局指导广西药师协会、广西医药商会等单位制定出台《广西药品零售企业远程药学服务规范》,允许连锁药店开展互联网药店远程执业药师审方服务,并鼓励药品零售企业与医联体开展合作,以梧州市为试点,指导梧州百姓健君医药有限公司与“易复诊”处方第三方流转平台开展处方流转,目前,梧州市已有10余家药品零售企业入驻“易复诊”处方第三方流转平台,与市区各医院开展处方流转及药品零售业务。
南宁市建设部署全市统一的“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平台--南宁云医院平台,打造以“在线问诊+处方流转”为闭环的业务应用,为辖区居民提供便捷在线咨询、图文问诊、视频问诊、随诊服务、药品处方流转及送药上门等一体化服务。截至2022年4月底,已有5家医院入驻平台,平台注册护理人员总数136人,服务用户数213人次。
今年,广西医保局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加快推进电子处方流转、移动支付等E码付工程,部署广西电子处方流转中心,试点先行开展定点医药机构电子处方流转建设,构建医疗机构医师电子开方、零售药店药师线上审方、配药送药上门或就近便捷取药的一体化服务新模式,目前医保移动支付试点建设稳步推进中,近日2家医疗机构可正式开通医保移动结算。
三、关于“扩大医保电子凭证第三方渠道覆盖范围,建立第三方支付终端对接医保移动支付相关标准,推动“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体系加速落地”的建议
目前国家已出台《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电子凭证技术规范》《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医保移动支付技术规范(V2.0)》等第三方支付终端对接医保移动支付相关标准,自治区医保局会同自治区卫健委,指导定点医药机构以互联网为载体有序激活医保电子凭证,并开展就医服务全流程应用。截至2022年5月底,全区共有3022家定点医疗机构,12273家定点零售药店应用医保电子凭证进行医保结算,覆盖率达75%以上。
下一步,自治区医保部门将积极加强与药监、卫健部门联动协作,建立完善的“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体系,完善相关政策和具体细则,进一步完善电子处方流转、移动支付等制度,形成“互联网+”医疗+药品+医保的全链条政策体系,扩大医保移动支付、电子处方流转试点范围,持续深化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应用,实现线上诊疗支付、处方流转、配药上门一体化服务。
感谢你们对我区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继续给予关注并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2年6月29日
(联系人:汪霞,联系电话:0771—5881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