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医保局关于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2022083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桂医保函[2022]162号
黄国哲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优化和调整帮扶政策的建议,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交由我局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在五年过渡期内保持脱贫人口医疗保障倾斜政策稳定的建议
2022年以来,自治区医保局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医保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保持政治定力,狠抓政策执行,推动医保脱贫攻坚成效进一步巩固、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医疗保障待遇稳中有升、医保防贫监测预警覆盖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实现农村低收入人口医疗保障待遇稳衔接、稳过渡。
2022年6月2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医疗保障专责小组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参保资助和医保倾斜政策。
(一)脱贫人口参保资助渐退政策。一是对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监测对象,按其个人应缴费部分的60%给予定额资助,经费从医疗救助基金中列支。二是对脱贫人口参加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分别按个人缴费部分的60%、50%、40%、30%的比例进行资助;相关经费由各市、县(市、区)政府按规定统筹解决。三是对2014年、2015年退出户每年按不高于个人缴费部分的30%进行资助,具体比例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相关经费由各市、县(市、区)政府按规定统筹解决。
(二)医疗保障报销倾斜政策。一是实行大病保险倾斜政策。对监测对象和脱贫人口起付线降低50%、分别提高10%、5%报销比例,取消封顶线。二是夯实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对监测对象和脱贫人口住院医疗救助起付线(年度累计3000元)以上费用按分别70%、50%给予救助,年度累计救助最高支付限额为2万元。对患慢性肾功能不全的肾透析、各种恶性肿瘤、器官移植后抗排斥免疫调节治疗、重型和中间型地中海贫血、血友病等重特大门诊特殊慢性病,需长期门诊治疗的监测对象和未纳入乡村振兴部门防止返贫监测的脱贫人口,门诊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费用,按相应住院医疗救助标准给予救助,门诊救助费用与住院医疗救助费用合并计算,并入对应医疗救助对象类别住院年度累计救助最高支付限额。三是依申请落实综合保障政策。对发生高额医疗费用出现严重困难的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按照起付标准不低于1万元、救助比例不低于60%、年度累计救助限额不高于10万元的标准给予医疗救助。在医疗救助年度累计救助最高限额内,经医疗救助倾斜救助,使监测对象医保目录内住院合规医疗费报销比例达到90%、医保目录内门诊特殊慢性病合规医疗费报销比例达到80%。对在年度累计救助最高限额内未达到上述比例或个人负担仍然较重造成基本生活困难的监测对象,各地按规定给予社会救助等综合性保障。
二、已采取的工作措施和成效
为防止脱贫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我们还建立健全防范化解因病返贫致贫风险长效机制,发挥医保数据优势,及时预警和推送高额医疗费用信息,实现风险动态监测、信息共享、协同处置。一是实施高额医疗费用信息动态监测,及早预警。通过强化医疗救助对象信息动态管理,分类健全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双预警”机制。目前,我区高额医疗费用监测“双预警”标准为:年度内个人医疗费用负担在5000元以上的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和脱贫不稳定户等困难群众,以及年度内个人医疗费用负担在1万元以上的普通群众。二是推送预警信息实现部门共享,及早排查。建立信息共享排查机制,自治区统一抓取全区高额医疗费用人员信息,各县医保部门筛查比对,及时核准医保报销费用信息,并将医疗费用负担重、存在因病致贫返贫风险的人员信息及时推送给乡村振兴等部门,起到风险监测“前哨”作用。三是精准分类保障施策,及早帮扶。完善依申请救助政策,实施分类救助。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免于申请”直接给予医疗救助;对低保边缘家庭、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以及高额医疗费用支出大病患者,畅通救助申请渠道;对符合条件的监测对象,及时纳入救助范围。同时,对经三重保障减负后,费用负担仍然较重的大病患者实施倾斜救助,进一步前移医疗救助关口,避免群众因高额医疗费用掉入贫困陷阱。四是加强部门联动,及早协同施策。对经三重保障减负后,生活仍较为困难的,加强部门协同,统筹临时救助、慈善救助等综合性保障措施,合力解除返贫致贫风险。2022年上半年,医保部门累计向乡村振兴部门推送医疗费用负担5000元以上特殊人员4.53万人,负担1万元以上普通居民18.93万人,为防贫干预起到了“前哨作用”。
你们的建议调研充分,针对性强,对进一步完善脱贫人口医疗保障倾斜待遇政策具有较强的参考价值,我们已在完善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过渡期医疗保障倾斜政策中予以吸收。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推进脱贫人口资助参保和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倾斜待遇落实,充分发挥医保防贫监测预警机制的作用,对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大病、重病救治情况进行监测,将发生高额医疗费用、年内医疗费用负担较重、可能存在因病致贫风险的低收入人群及时推送给同级乡村振兴部门和民政部门,实现对农村低收入人口风险点的早发现和早帮扶。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自治区医保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2年6月27日
(联系人:黄孟欣,联系电话:0771—57276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