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成都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530号建议》答复的函
古翔儒等8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完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重大疫情背景下医保卡移动支付功能更加便民惠民利民”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成都市医保“移动支付”工作推进情况
??????当前成都医保信息系统由成都市人社局代维代建,医保“移动支付”的电子认证体系暂时以人社电子社保卡为基础。以人社电子社保卡为基础,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26号)文件精神,秉持“最大限度降低社会成本,最大程度方便群众”的原则,按照“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工作思路,运用“互联网+”思维和现代信息技术,采取“开放平台(1)+多元服务(N)”模式,利用社会力量和社会资源,推进医保线上线下相融合的经办服务。依托微信医院公众号、支付宝医院生活号、平安一账通、银联云闪付等第三方移动互联网平台,完成了电子社保卡认证、医保个人账户移动支付功能的开发及上线工作,为参保群众提供了更加高效、便捷、贴身的个性化、智能化医保服务,有效改善了参保群众的就医体验,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获得了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近期由于新用户申办、激活新社保卡的相关数据同步至国家局有延迟,导致参保群众无法及时与微信绑定,我方已多次通过医保局向省人社厅反映。
??????二、成都市医保电子凭证开展情况
??????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下发的《关于开展医保电子凭证应用工作的通知》(医保网信办〔2019〕39号)明确医保电子凭证是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重要组成部分,是办理线上业务唯一身份凭证,由国家医保信息平台统一生成,一人一码,一单位一码,全面适用于医疗保障各项业务。
??????《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全面推广应用医保电子凭证的通知》(医保网信办〔2020〕10号)文件明确了医保电子凭证的工作目标和具体任务。
??????《国家医保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互联网+”医保服务的指导意见》,疫情期间方便广大参保人员就医购药,减少人群聚集和交叉感染风险,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26号)等文件精神,现就疫情期间开展“互联网+”使用医保电子凭证实现互联网医保服务无卡办理。前期已经开通医保电子凭证实现互联网医保服务的省份,继续做好推广应用工作。未开通医保电子凭证的省份,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全面推广应用医保电子凭证的通知》(医保办〔2020〕10号)要求开展工作;未开通省份暂不具备开通条件的,保持现有信息系统稳定,避免重复建设、分散建设。
??????成都市正按照国家、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医保电子凭证应用要求,抓紧推进。
????(联系人:黄胜;联系电话:028-61881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