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成都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451号建议》答复的函
乐晓燕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做好成都市2019年国家医保谈判药品落地工作的建议》(第45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成都市医疗保障局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关于将2019年谈判药品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支付范围的通知》(成医保发〔2019〕33号),2019年国家谈判药品已于2020年1月1日落地。按照省局川医保发〔2019〕38号的要求,将国家谈判药品分别纳入我市单行支付药品目录和普通乙类药品支付范围。其中成都市药品生产企业生产的康柏西普眼用注射液纳入单行支付药品管理,重组人脑利钠肽注射液和银杏内酯注射液为纳入普通乙类管理。目前,单行支付药品和部分高值药品的供应保障方式是实行定点治疗机构和特殊管理药品供应机构“双通道”结算,进一步提高了参保人员用药可及性和便利性。
第一条谈判药品采购问题。对于国家谈判药品,定点医疗机构在四川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平台国家谈判药品专区采取自主采购模式。定点医疗机构根据自身服务能力、临床治疗需求等情况在平台按需采购。成都市医疗保障局对国家谈判药品做好系统建设、目录维护、政策咨询等工作。
第二条总额控制问题。按照《关于开展基本医疗保险付费总额控制的意见》(人社部发〔2012〕70号)精神和《关于将2019年谈判药品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范围的通知》(医保发〔2019〕65号)内容,为加强谈判药品使用管理,确保基金安全,将已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目录乙类范围的谈判药品住院统筹支付费用实行总额控制管理;为确保供应保障,年初总控指标分配时,结合不同医疗机构实际用药变化情况对其年度医保总额作合理调整。
第三条智能审核规则的问题。银杏内酯注射液的限定支付范围为:限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脑梗死恢复期患者,单次住院最多支付14天。目前智能审核规则中满足关联包“脑梗塞恢复期”则审核通过,包括“169.300A825脑梗死后遗症”等4个诊断。从2020年2月起,新增“163.101基底动脉栓塞脑梗死”等98个诊断。
感谢您对市医保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您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办理情况反馈意见表》上,以便我们及时改进。
(联系人:谢柯佳;联系电话:877062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