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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gk.chengdu.gov.cn/govInfo/detail.action?id=2753232&tn=2 | 作者:成都市医疗保障局 | 日期:2020-10-19 | 434 次浏览 | 分享到:

成都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成都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160号建议》答复的函

何伯琼代表(委员、集体提案单位):

您提出的《关于申请将残疾群体医疗康复训练项目纳入医保报销的建议》(第160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残疾人康复训练项目纳入医疗保险报销问题

2009年,我市建立了统一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随着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不断完善和保障能力的不断提高,2012年,根据国家和省的相关规定,我市逐步将参保人员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2020年,又将国家和省两批公布的29项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目前,扩大医疗保险报销康复项目主要受制于两个因素:一是康复项目纳入是国家和省统一规定;二是我市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差距较大,康复项目的扩增,将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的平衡造成较大压力。

二、关于报销比例的问题

根据《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成都市人民

政府令第154号)《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155号)规定,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为:三级医疗机构85%;二级医疗机构90%;一级医疗机构95%,50岁以上参保人员,每增加1岁,比例提高2%,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分担原则,提高报销比例,已无政策支撑。城乡居民目前报销比例达到70%左右,相对城镇职工报销水平偏低一些,但与城镇职工的缴费水平相比较,仍然处于合理范围。由于残疾人大多数为城乡居民参保人员,为此,在医保报销政策基于两个制度的平衡考虑,不宜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水平中做出调整,我市有针对在医疗救助政策上向这些人群做出了倾斜。2019年11月,我局联合市残联、市教育局等7部门发文《关于印发〈成都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成残联〔2019〕67号),将听力、肢体、智力等符合条件的0—15岁残疾儿童纳入康复救助体系,给予相应的康复手术补贴、康复训练补贴、辅具适配补贴和送训补贴,使该类特殊残疾群体治疗或康复训练等得以有力保障。

三、关于扩大康复机构定点范围的问题

我市现有残疾人康复治疗(训练)医疗机构41家,在现有的定点医疗机构基础上,2020年又将定点政策做出了调整,由三级综合医院扩大到二级以上专科医院,定点政策制定的考虑是就医方便、质量优先、兼顾分级,同时针对康复项目与基本医疗服务的不同特点,防范基金的滥用。对于社会组织举办的非医疗机构的康复机构纳入定点范围的问题,是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体系的重大突破,一方面需要我们积极开展调研,另一方面尚需要征得国家和省级部门的认可,此问题牵涉面较大,短期内尚不能实现医疗保险基金与非医疗机构的结算。

四、下一步工作

残疾人是一个数量庞大、困难特殊、特别需要扶助的群体,残疾人工作是加强社会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组成部分,党和国家历来十分关心残疾人和残疾人事业,残疾人的生活状况也在不断改善。

下一步我们将向上级部门积极建议,提高医疗保障管理水平,扩大康复项目类别,提高报销比例,把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对象,纳入医疗救助对象类别;并根据康复机构建设规定,不断增加康复治疗医疗机构数量。

感谢您对市医保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您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办理情况反馈意见表》上,以便我们及时改进。

成都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8月31日

(联系人:田勇;联系电话:028-61881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