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市政协第十五届五次会议第50号提案的答复函
胡贵芳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把慢性阻塞性肺疾病GOLDⅢ期及Ⅳ期列为门诊特殊病种的建议》(市政协第十五届五次会议第50号提案)收悉。感谢你对我市医保工作的关心,现就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基本医疗保险遵循“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原则,由于我市参保人员总量少、基金收入规模小,且医疗资源较丰富,医保基金的运行面临不小压力,尤其是职工医保基金面临较严重支付风险。根据我市慢性阻塞性肺疾病住院人数测算,将慢性阻塞性肺病(COPD)纳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有较大的难度。当前,全省范围内一半左右的市州未将慢性阻塞性肺病纳入门诊特殊疾病管理范围,其余纳入了的市州也没有区分Ⅰ、Ⅱ期和Ⅲ、Ⅳ期,如果我市仅考虑将Ⅲ期和Ⅳ期纳入,对Ⅰ、Ⅱ期的参保患者有失公平,且全省无先例。
今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提出,建立完善职工医保普通门诊费用统筹保障机制,在做好高血压、糖尿病等群众负担较重的门诊慢性病、特殊疾病医疗保障工作的基础上,逐步将多发病、常见病的普通门诊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目前,省上正在起草贯彻意见。下一步,我局将根据省上统一部署,全力落实好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制度,减轻参保人员门诊医疗费用负担。
联系人:何英;联系电话:0813—8202001。
自贡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