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四届一次会议第188号提案建议
案由
关于解决部分军队退役人员“两保”接续和再就业问题的建议
第一提案人
白复苏
主要建议条款
一、由党委、政府主导,人社部门牵头,民政、国资、经信等部门配合,对部分军队退役人员特别是军队复员干部、企业下岗失业志愿兵(士官)的“两保”接续、再就业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督促相关部门根据劳社部发[2005]17号、[2006]17号、[2007]28号等文件要求全面解决“两保”接续、再就业问题,减少因政策落实不到位而引发信访。
二、人社部门对涉及军队退役人员现有的养老、医疗、再就业援助等优惠政策进行梳理,印成宣传册,有针对性开展宣传,让军队退役人员知晓政策,减少军队退役人员因对政策不了解而产生信访。
三、根据劳社部发[2005]17号、[2006]17号、[2007]28号精神,加大对军队复员干部、转业志愿兵(士兵)等重点群体的军龄视为缴费年限、养老保险接续、医疗保险接续等政策的落实力度,减少因政策落实不及时而产生信访。
四、地方人民政府在解决公益性岗位落实再就业援助时,应对军队退役人员“高看一眼、厚爱三分”,按照“普惠”加“优待”的原则,优先解决。同时,应采取“财政兜底”的方式开发更多的公益性岗位,有针对性的解决军队退役人员特别是40、50人员再就业问题,让他们感受到党委、政府的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