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四届一次会议第198号提案建议
案由
关于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措施的建议
第一提案人
朱夷平
主要建议条款
一是组建专门机构。由政府牵头,整合人社、住建、公安、检察、司法、工会等部门力量,成立治理农民工欠薪的专门协调机构,对外加强与驻外办事处、商会、社团的联系,鼓励有相关职能的部门在外建立服务点,积极联络我市农民工外出集中地政府有关部门,动态沟通信息,定期会商治理措施;对内加大督查督办力度,确保治理农民工欠薪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健全保障机制。规范用工管理,实行农民工输出地实名登记,动态掌握外出信息;在施工现场向农民工和社会定期公示用工上岗人员信息,防止企业暗箱操作用工情况;落实建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和专用账户管理制度,由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建立欠薪应急保障金或周转金,用于解决欠薪农民工燃眉之急。
三是加大惩戒力度。项目无论大小,从规划到建成,全程介入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检查评估,问事、问人、问责一体,并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对失信企业,在资质、信贷、招投标等领域予以限制和惩戒,对失信个人予以经济和法律制裁,对监控失职的单位和个人依纪依法追责。
四是强化重点宣传。把准农民工返乡和外出时间节点,用好手机短信、微信、QQ等新媒体平台,广泛宣传政策法规,引导依法、科学维权讨薪;开通或设立热线,让农民工在异地权益受到侵害时找得到“家乡人”,形成快速反应机制;在区域内对支付农民工工资主动性、积极性较强的企业或个人给予适当宣传,对恶意欠薪的企业或个人予以公开“拉黑”曝光,营造正面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