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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rlzyshbzj.cnbz.gov.cn/zwgk/ytabl/ytajb/11693261.html | 作者:巴中市人力资源保障局 | 日期:2019-07-24 | 347 次浏览 | 分享到:

政协四届三次会议第73号提案

案由:关于组建农村劳动力专业队伍的建议

提案人(团体):赵文平

当前,随着脱贫攻坚大好政策的实施、产业发展的持续发展和乡村振兴的步伐加快,农村劳动力的缺乏和撂荒土地治理已成为亟待改善的问题:一是农村青壮劳力转移进城递增,在家劳动力严重缺失;二是已有劳动力年龄偏大,体弱多病,缺乏农业生产技能,劳动效率相对较低;三是风俗习成有差距,外地人在本地劳作诸多不便,长效机制未建立。抓好农村劳动力队伍组建,对全面推进农业农村产业发展、环境治理、人居环境水平,推动脱贫摘帽、环境保护和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一、因地制宜组建劳务队伍。根据镇域村情统计常驻家户劳动力情况,辐射周边村区域,综合考虑域内产业规模、村域大小、和农村人口规模,在一个乡镇本地范围内组建4至5支精干队伍,一只队伍包含5到8人,采取吸收本地常在家生产生活的具有劳动力的对象,如果本村实在有限,可向邻近村或者镇组建,长期提供劳作机会,结合乡镇农村环境治理、道路养护等工作实际,开展劳务工作,既解决了“没劳力”的现状,也解决了这部分劳动力劳有所酬的价值感。

二、因村施策提供奖励机制。各地党委政府可以通过产业发展规模向上争取政策,结合本地财力实际,提供奖励机制。一是统一定价包装,确定适合本地经济水平、得到老百姓认可的劳务价格。比如垦荒一亩300元,产业园维护一亩1000元/年,或者临时用工80元/天等固定行情;二是让在外的收益农户认可这种承包服务的方式,让他们觉得承包务工比自己从外面回来做工后再出去成本更划算。举例关门镇2018年收购红梅时,由于劳力不够,有梅树的在外农户较多,村两委在获得在外户主的同意后,就组织一支劳务队采摘青梅,其中1/3的收购价作为户主收益,2/3的收购价作为劳务队劳动所得,这样在外的农户收益,在家的劳力劳有所得,双方都获得收益。三是,用好用活本村道德银行机制,评先争优,提供物质和精神奖励机制,评选“劳动大户”、“勤劳模范”等体现“实用+人性化”鼓励,激发劳动发展活力。

三、建立农村劳动力管理长效机制。持以“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群众受益”为原则的推进机制,实现农村劳动力可持续发展。一是将劳务经费预算纳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内,实现资金有保障,建立长效机制;二是根据当地市场行情,评估一个合理的市场价格,预防哄抬行情,维护市场稳定;三是积极利用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公司,村两委主体引领,优先考虑本地劳力产业入股或者示范带动,全面提升劳务服务水平,实现以劳养业,以业养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