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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rlzyshbzj.cnbz.gov.cn/zwgk/ytabl/ytajb/19301721.html | 作者:巴中市人力资源保障局 | 日期:2020-10-30 | 463 次浏览 | 分享到:

关于市政协第四届四次会议第262号提案的回复

李俊瑛委员:

您在政协巴中市委员会四届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划入个人账户现状亟待解决的建议》(提案第262号)收悉后,我局高度重视,经认真调查研究,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未及时计入职工个人账户的问题

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管职责划转要求,自2019年1月1日起,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由税务部门全责征收,职业年金由社保部门负责征收。实际经办过程中,因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劳资负责人分别向两个部门申报的缴费基数不一致,导致其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无法计入职工个人账户。经再次全面排查,市本级共30家机关事业单位存在类似问题。为确保职工权益不受影响,我局会同税务部门多次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安排专人到省人社厅、省税务局分别进行了专题汇报,并印发联合文件请求省级层面给予信息技术支持。截至目前,市本级已有16家机关事业单位通过重新申报缴费基数完成了整改,其他14家已多次通过电话等方式进行了告知,预计9月底前可全面完成整改任务。

二、关于加强部门协作问题

社会保险费征管职责划转工作实施以来,我局与税务部门建立了常态化沟通联系机制,先后印发《关于做好全市社保费征管职责划转工作的通知》(巴人社办[2018]175号)等规范性文件3个,召开联席会议9次,培训工作人员1000余人次,确保了社会保险费征管职责划转工作平稳有序推进。今年以来,我们又多次向省人社厅、省税务局提出完善社会保险费征管机制的意见建议。目前,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流程由原来的“单位自行向税务部门申报缴费”调整为“社保核定并推送缴费基数,税务部门征收”,进一步减轻了参保单位事务性负担,为及时准确记录职工个人权益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关于加强日常督查监管问题

目前,我市已全面上线运行全省社会保险信息,省级层面也进一步完善了社税数据交换平台功能,基本实现了社会保险征缴数据实时共享,有利于及时发现、有效解决问题。同时,我局完善了内控制度,加强社会保险费征缴环节审计稽核,确保全过程实现标准化、精细化管理。

李俊瑛委员,非常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诚挚希望您继续为我市社会保险工作建言献策、呼吁鼓劲,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