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政协四届四次会议第22号提案答复的函
黄江川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健全完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的建议》(第22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统筹城乡改革,建立统一的市场的问题。
2020年8月,我局印发了《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充分发挥市场作用促进人才顺畅有序流动的实施方案》(巴人社办[2020]58号),文件明确:一是统筹推进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全面深入贯彻实施国家《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认真落实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培育职责,加强规划引领、政策扶持、监管规范,进一步健全人力资源市场体系。统一市场运行规则,规范招人用人行为,打破城乡、地区、行业分割,消除身份、性别歧视。创新和加强市场供求信息的监测、分析、发布、应用等工作机制。对接市委、市政府大力发展“四大特色农业”“四大新型工业”“四大现代服务业”和企业培育“四百计划”等发展战略,完善区域、产业、项目与人才的市场化供求匹配机制,支持巴中经开区立足已入驻企业对人力资源的需求,积极创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广泛吸纳市内外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入驻,推动我市人力资源服务业快速发展。二是加强人才流动宏观调控和服务保障。围绕宏观管理、政策配套、服务保障等方面,完善政府人才流动宏观调控机制。加强人才流动信息监测,依托四川“智慧人才”信息系统,健全统一精准的人才市场动态监测机制。定期发布人才资源供求信息,编制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人才目录,探索建立急需紧缺人才预警机制。落实巴中人才公寓租住管理暂行办法。持续扩大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医院数量,为人才异地就医提供便利。进一步改革创新人才落户制度、措施,吸引人才在居住地或工作地落户。支持有条件的地区不断优化人才流动政策环境,为人才在城乡、区域间流动提供住房、医疗、子女就读、落户、社会保险等方面配套支持。
二、关于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培育竞争有序的市场的问题
在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监管,培育竞争有序人力资源市场方面我们主要做法:一是认真落实年度报告公示制度。按照《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及备案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对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行政许可和备案事项、注册资本实缴情况、经营活动情况、财务情况等内容按时在政府主管部门网站上进行年度报告公示。二是定期开展人力资源市场专项整治。积极会同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定期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依法履行人力资源市场的监管职责,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厉打击扰乱人力资源服务领域的违法行为,切实规范用人单位招工行为,为劳动者营造公平、规范、竞争有序的就业环境。三是强化“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建立“双随机”检查制度,通过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抽取检查人员,加强对人力资源中介服务机构的随机监管,规范人力资源市场名称、标识等,对检查中发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不良现象和违规行为进行及时通报,并限期整改,切实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四是加强诚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建设。推进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开展诚信主题创建活动,选树诚信服务先进典型,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经过遴选推荐,2020年,巴中市大巴山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进入国家人社部“全国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机构”的公示名单。
三、关于加大投入力度,提高市场服务能力的问题
一是增加财政投入总量。根据《巴中市财政局、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巴中市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申领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巴财社[2019]44号)),规定“就业创业补助资金可以用于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2019年,我市各级财政加大资金投入、积极向中央和省级争取就业创业专项资金,共筹集就业创业财政补助资金1.8亿元。同时,我市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提取1.3亿元专项用于职业技能提升工作,通过整合各项资金全力支持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建设。二是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2020年,省人社厅等四部门出台了《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四部门关于加快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的意见》(川人社发[2020]2号),我局转发了该文件。文件明确: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就业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服务业发展、民营经济发展、引才奖补等各项支持政策及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平等享受。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通过现有资金渠道,加大对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财政支持力度,探索采取政府股权投入、建立产业基金等市场化方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稳步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人力资源服务,各地在研究制定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时,应明确政府购买人力资源服务种类、性质和内容,并结合实际动态调整。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企业进入资本市场,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发行债券或上市融资。三是加强人力资源服务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信息化,不断提高市场服务能力。《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四部门关于加快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的意见》明确:一方面,要加大人力资源服务业高层次人才的培养力度。允许高校、科研机构专业人才按规定到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兼职、参与项目合作并取得报酬或奖励。鼓励高职学校设立人力资源服务相关学科、专业,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与高校、职业院校、知名培训机构合作建立培训基地和实训基地,多层次、多渠道培养行业专业人才。加强人力资源服务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加大从业人员职业培训力度。另一方面,实施“互联网+人力资源服务”行动。鼓励和引导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入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人工智能等运用,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数字化、智能化发展。积极发展线上人力资源市场,支持建设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网站,开发人力资源供求信息查询、人才测评、职业指导、远程招聘等系统,发展个性化、定制化、精细化服务。
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