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政协四届四次会议第269号提案答复的函
杨希芬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完善职称评审管理办法的建议》(第269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立完善的职称评审管理办法
职称评审是所有专业技术人员关心和关注的问题,为进一步加强职称评审管理,规范职称评审程序,保证职称评审质量,2020年4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转发《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2020年度职称改革工作的通知》的同时,提出了加强职称评审管理的具体措施。一是进一步强化评审机构核准备案。要求各区县人社局、市级有关部门要对已建立的各级各类职称评审委员会进行一次梳理,更新、充实、完善设立的各级各类中、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名单,并按有关要求,报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二是有序下放中级职称评审权限。根据《中共巴中市委办公室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有序下放职称评审权限,将巴州区各系列中级职称评审权下放巴州区,将恩阳区中小学教师和中等专业学校讲师的中级职称评审权下放恩阳区。三是完善职称评审管理办法。下一步我们将根据省厅有关要求,出台《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职称评审标准,建立高质量的职称评审委员会,坚持职称评审政策向基层一线倾斜,加强评审过程监督,建立职称评审诚信体制,打击弄虚作假行为。
二、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
2019年8月,经市委、市政府领导同意,巴中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中共巴中市委组织部、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了《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七条措施》(巴市人才组[2019]2号)。从突出分类评价标准、推进评价机制创新、规范评价结果使用,建立评价绿色通道、强化评价监督管理等方面准确把握人才评价的新理念、新思路、新要求、新标准,积极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构建导向鲜明、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人才评价体系,大力激发人才创新创业,为我市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一是解决唯学历、唯论文“一刀切”问题。人才评价不搞“一刀切”,以职业属性和岗位需求为基础,根据各行各业各类人才不同特点和职责,分类建立人才评级标准。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基层”导向,不唯学历、不唯论文、不唯资历、不唯奖项,把品德作为人才评价的首要内容,强化创新实践能力评价。二是深入推进人才评价机制创新。打破人才评价“终身制”,在各类人才计划、项目中实施管理期制度,引入退出机制。改革行政主导的人才评价模式,培育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发挥政府、市场、专业组织、用人单位等多元评价主体作用。围绕重大战略推进人才评价,注重在各类产业项目、工程项目、科技项目实施中识别评价人才,依托项目吸引聚集人才。三是积极构件人才评价绿色通道。对纳入“巴山优才计划”引进的“高精尖缺”人才,可采取一人一策、一事一议的方式重点支持。破除论资排辈,淡化资历、年限等限制性条件,对在基层成长的高校毕业生,给予政策倾斜。积极探索“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基层专业技术职称制度。
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