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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rlzyshbzj.cnbz.gov.cn/zwgk/ytabl/ytajb/19301791.html | 作者:巴中市人力资源保障局 | 日期:2021-07-23 | 430 次浏览 | 分享到:

关于对市政协四届四次会议第181号提案答复的函

黄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解决建筑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建议》(第181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根治欠薪系列决策部署,充分履行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职能,统筹推进全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各项工作,全市未发生1起因欠薪维权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和极端恶性事件,欠薪案件数、人数、金额呈逐年下降趋势,全市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总体可防可控,劳资关系保持和谐稳定。我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多次得到国、省相关领导肯定性批示,特色亮点做法也多次在全省推广宣传,特别是在2018年省政府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考核中,我市排名全省第8名位列A等。

一、加大普法宣传,畅通维权渠道

一是靠前上门服务指导。疫情期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了《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保障服务工作的通知》,市县两级人社部门主动深入企业开展用工服务指导,积极协商解决劳动争议纠纷问题,采取“网上投诉协调办、现场接待预约办、特殊情况承诺办”的方式,分类化解处置劳动者举报投诉案件。后疫情时期,积极探索“三个一”工作法,即同进一家门、顺捋一条线、共用一张网,坚持工作关口前移、重心下沉,主动担当作为,在工程建设项目正式开工前,会同项目主管部门开展上门服务,对工程建设项目业主单位、建设施工单位、劳务公司现场负责人进行政策宣传和业务指导,强化工程建设领域源头治理和事前监管。2020年4月下旬,启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传周活动,针对行业主管部门、建设施工企业、农民工三类对象,在全市分级分类组织开展大型宣讲会100余场,并利用报刊杂志、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新闻媒体,通过开设专栏、印制口袋书、张贴宣传画、播放宣传片等形式,开展各类宣传活动41次,向社会免费发放《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资料5万余份,对实名制管理、建立农民工工资专户、总包直发、按月实名实人足额发放工资、缴纳工资保证金、设立维权告示牌等《条例》规定进行广泛宣传和普及,切实增强了用人单位和农民工法律意识。二是落实维权公示制度。2019年11月,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加强在建工程项目施工现场设立维权信息告示牌、悬挂宣传横幅等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市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必须悬挂不少于3幅的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宣传横幅,并按照全省统一样式规范设立维权告示牌,公示各方参建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劳动监察机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法援律师以及每月银行代发工资和农民工考勤等信息和联系方式,为农民工依法维权提供便利。截至目前,全市在建工程项目均按要求设立维权告示牌,宣传标语悬挂醒目、内容规范、数量达标。三是畅通渠道保障权益。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公布并畅通维权热线,重大时间节点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建立完善劳动争议快速处理机制,开辟“绿色通道”,简化办案程序,改进办案方式,对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优先受理、及时裁决,住建、交通、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落实专门科室、明确专职人员,牵头协调处理工程建设领域源头性欠薪案件。进一步健全完善了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协调处理、人社部门行政执法、公安部门刑事侦办的建设领域欠薪案件查处机制,形成强大工作合力,依法打击恶意欠薪、恶意讨薪等违法行为。2019年以来,全市各级人社、行业主管部门共受理查处举报投诉案件和督办案件334件,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涉罪案件20件,为1280名劳动者追发工资待遇2297.85万余元。

二、创新制度机制,规范源头治理

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尚未出台前,在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治欠保支各项规定的基础上,市根治办代市政府办起草并出台《巴中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二十条规定》,对市辖区内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设领域治欠保支工作制度进行制度化、规范化刚性要求。市住建局出台《关于全面建立和落实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领域用工实名制、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制度的通知》《巴中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建筑工人实名制和工资专户暂行管理办法》《巴中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等配套制度文件,对相关制度进行了细化完善,推动实名制管理、建立农民工工资专户、按月实名实人发放工资、缴纳工资保证金等制度落地落实。2020年5月1日正式实行的《条例》,已将根治欠薪相关制度纳入法律法规进行硬性规定,为确保各项规定执行到位,我市已全面上线使用“四川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将全市在建工程项目纳入平台进行信息化监管,对工程项目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各项规定的情况,实行红、黄、绿三色预警,对预警为红、黄色的项目发起线上督办,责令其在3日内整改到位。线下同步建立项目预警信息清单,作为重点监测对象,在开展根治欠薪各类专项整治行动中有针对性对的“回头看”复查,确保问题不反弹。

三、加强诚信建设,落实联合惩戒

各级人社部门严格落实《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和《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积极开展企业诚信等级评价工作,2019年评价A级企业20家、C及企业23家,对A级企业减少检查次数,将C级企业纳入重点监管对象,并约谈企业负责人,每季度检查1次企业用工情况。2019年以来,向社会公布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10起,将6家欠薪企业和相关责任人纳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实行部门联合惩戒。同时,市住建局根据《四川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办法》,对房屋市政工程建设项目落实实名制、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工资保证金制度、工资专户管理情况以及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与企业信用综合评价、项目创优夺杯等结合,对落实不到位的计入不良行为记录并扣分,纳入重点监督企业名单动态监管,在政府工程招投标、评优评奖、减免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等方面予以限制。2019年以来,全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计给予60余家欠薪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扣分。

四、强化日常监管,源头规范到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施工许可”有关规定,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要求以及我市优化营商环境等要求,市住建局修订完善了《巴中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巴住建发[2019]15号),将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事项由原先的施工许可审批前置变更为取得施工许可证后缴纳,要求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力度,依规对信誉良好的企业采取减免政策,对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未落实实名制等制度或存在被其他市州处理过的企业顶格足额收取或追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同时,组织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在每季度对辖区在建项目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检查,重点检查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缴存农民工保证金等制度落实情况,并实施联合惩戒,构建用人单位“不敢欠、不能欠、不愿欠”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新格局。

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