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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A5DgQPLVw7jOPUN2oUU2Q | 作者:昌吉州医疗保障局 | 日期:2023-02-09 | 362 次浏览 | 分享到:

国家医保局调研组赴昌吉州开展DRG支付方式改革交叉调研

昌吉州医保局2023-02-09 17:12发表于新疆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国家DRG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安排,国家医保局委托甘肃省医保局赴自治区开展DRG支付方式改革交叉调研。2月8日上午,国家调研组赴昌吉州开展DRG支付方式改革交叉调研。

州医保局围绕国家和自治区DRG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安排,专题汇报了昌吉州DRG支付方式改革的主要做法。昌吉州作为自治区首批扩面开展DRG支付方式改革的统筹地区,实施改革的医疗机构共8家,围绕“实现三个全面覆盖、建立四项工作机制、加强四项基础建设、推进四个协同改革”的工作任务,初步建立了一套符合本地实际的DRG支付机制,实施改革的8家医疗机构于2022年11月1日正式启动按DRG付费,通过模拟付费和正式运行,医保结算清单质控通过率达99.6%,入组率达99.8%,30%的医疗机构的费用消耗指数下降,57%的医疗机构的时间消耗指数下降。提高了医保基金使用效益,促进了医疗机构精细化管理和高质量发展。州财政局、州卫健委、市人民医院分别汇报了DRG支付方式改革的协同推进情况。国家调研组围绕交叉调研手册中的各项评估内容与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座谈交流。会后,调研组一行现场调研了昌吉州人民医院和市民服务中心医保服务大厅,实地调研DRG付费管理、业务流程、信息系统功能模块应用、医保结算清单填报、质控流程等情况,对相关工作进行了全面、细致地了解和评估。

国家调研组对昌吉州DRG支付方式改革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高度评价了昌吉州改革工作做法实、有亮点、有成效,特别是各部门间协同配合度高,不折不扣狠抓培训,严格对标国家各项要求和标准,将医疗机构的协同改革目标贯穿始终,亮点突出、成效显著。

DRG支付方式改革要达成的目标是实现医保患三方共赢,通过按DRG付费,医保基金不超支,使用效率更高效,对医疗机构和医保患者的管理更加精准;医疗机构诊疗行为更加规范,医疗支出得到合理补偿,医疗技术得到充分发展;患者方面享受高质量医疗服务,减轻疾病经济负担,结算方式也更加便捷,让各族干部群众的健康福祉更有保障,更加坚实。

本次会议由州医保局党组书记主持,国家调研组组长做动员讲话,副州长出席会议并听取了各项汇报,自治区医保局、州财政局、州卫健委、州人民医院、市医保局、市人民医院参加本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