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医保局全面推进一级医疗机构DRG付费工作
徐州医保2023-02-15 17:24发表于江苏
2月7日至2月13日,市医保中心深入各县(市)、区医保部门,通过走访调研、举办培训和座谈交流等形式全面推进一级医疗机构DRG付费工作。
2月6日,全市工作推进会
一级医疗机构“35+1+X”全覆盖
为全面实现国家医保局DRG/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确定的“医疗机构全覆盖”目标任务,2021年以来,徐州市综合考虑基层医疗机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量体裁衣,推出“35+1+X”基层医疗机构DRG倾斜支付改革办法,有效破解了基层医疗机构适应DRG困难大、大医院技术虹吸防范难的困境,有力配合了分级诊疗,增强了基层技术能力,提升了群众满意度。改革试点一年来,“医保患”三方共赢的良好社会效益初步显现。今年起在全市具有住院资质的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全面实施住院医疗费用DRG付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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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给”支付方式改革,开展多轮多层次业务培训
本轮培训由各地医保部门支付方式改革负责同志主讲,重点围绕政策脉络、病种范围及偿付标准、监督管理要求等关键内容展开,并就医疗机构应当重点关注的内容进行座谈互动。
参与培训座谈的医院管理和临床负责同志表示,此次培训内容针对性强,生动的案例和专业的阐释使大家更加系统地理解基层支付方式改革的内涵和要求,为今后优化住院服务和院内高质量管理开拓了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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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服务触角,绘就“四个全覆盖”改革蓝图
基层医疗机构,特别是乡镇卫生院作为农村三级医疗网点的重要环节,构筑了维护农村群众健康的第一道防线,担负着医疗防疫、保健等重要任务,是解决农村看病难看病贵的重要一关。与此同时,也存在着医务人员少、专业能力弱,没有专门的病案室、编码员,信息化水平不高等薄弱环节。一级医疗机构DRG付费改革已经成为实现三年行动计划“四个全覆盖”目标的关键一环。
市医保中心将针对改革实际,通过收集梳理常见问题、鼓励医疗机构开展病组数据分析、常态化提供技术咨询服务等方式,持续开展各项经办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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