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呼伦贝尔市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联席会议机制的通知
呼医保发〔2021〕29号
各旗市区医疗保障局、财政局、卫生健康委员会:
为进一步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全面推进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国家试点工作,建立沟通协商机制,提高医疗服务透明度,经研究,决定建立全市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将联席会议机制成员单位和职责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呼伦贝尔市医疗保障局
呼伦贝尔市财政局
呼伦贝尔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6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呼伦贝尔市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联席会议机制成员单位及职责
一、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联席会议机制(以下简称联席会议)职能
负责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研究制定年度工作要点;督促联席会议确定的重点工作的落实。
重大题向呼伦贝尔市党委、政府请示、报告。
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呼伦贝尔市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委员会、财政局,共3个部门。
呼伦贝尔市医疗保障局作为牵头单位,其主要负责同志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有关负责同志担任联席会议副召集人。其他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担任联席会议成员。
联席会议在市医疗保障局设立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三、工作规则和工作要求
(一)联席会议根据需要或按照领导同志要求,组织召集会议。召开例会前应当组织召开联络员会议。
(二)各成员单位要按照会议议题,认真准备相关材料,有关重要统计数据,必须在会前上报联席会议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提交会议讨论。
(三)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经与总召集人审核同意后,印发有关单位。
(四)联席会议例会的议题主要包括: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趋势,协调有关部门及时研究制定相关政策;督促、检查、指导并通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就有关重大问题进行协调并提出解决办法;部署、督导、检查工作。
(五)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认真贯彻执行联席会议决定,主动向联席会议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积极支持和配合联席会议办公室开展好各项工作。
四、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
市医疗保障局为联席会议的牵头单位,负责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工作要点的制定及具体工作的实施;结合本地实际筛选病种范围、确定病种分值、医院系数、总额预算指标、完善协议管理、付费结算等。
市财政局加强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监督和管理,保证基金及时拨付。
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协调推进按病种分值付费工作,加强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行为监管,指导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全面开展临床路径管理工作,指导加强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强化病案管理,规范病案首页填写。
附件:呼伦贝尔市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联席会议机制人员名单
附件呼伦贝尔市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联席会议机制人员名单
召集人:肖国忠 市医疗保障局局长
副召集人:程爱民 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郭倩 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成员:黄坤 市财政局副局长
王克刚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
康志强 市医疗保险中心主任
联络员:孟凡涛 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主任
郭林锐 市医疗保障局医药管理科科长
郑颜铭 市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科科长
赵兴广 市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科科长
张萍 市财政局社保科科长
彩云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规划改革科科长
刘亚丽 市医疗保险中心城镇职工科科长
丁梅 市医疗保险中心基金财务科科长
师金莲 市医疗保险中心城乡居民科科长
袁修伟 市医疗保险中心网络信息科科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