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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FvpCdKpu6F2J3OUjMAmY5Q | 作者:大兴安岭地区医疗保障局 | 日期:2023-08-18 | 447 次浏览 | 分享到: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医疗保障局2023年第一期曝光案例(2例)

大兴安岭医保2023-08-18 10:24发表于黑龙江

一、漠河市康富药业有限公司串换药品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协助他人虚假购药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案

经漠河市医疗保障局调查,漠河市康富药业有限公司将血塞通、布洛芬等药品串换为多巴丝肼片、恩替卡韦上传至医保系统使用统筹基金结算,串换药品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1785.50元;协助他人虚假购药骗取医疗保障基金500.00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四项的规定,处以串换药品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2倍罚款3571.00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处以协助他人虚假购药骗取医疗保障基金3.5倍罚款1750.00元;责令退回医疗保障基金2285.50元。依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条第四项规定,解除漠河市康富药业有限公司医保协议。

二、加格达奇区长虹门诊部串换药品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案

加格达奇区医疗保障局在对定点医药机构进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时发现长虹门诊部存在串换药品的问题,经调查核实,加格达奇区长虹门诊部串换药品,造成医保基金损失,涉及医保基金2835.32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暂停加格达奇区长虹门诊部中医科6个月涉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的医药服务,追回违规支出的医保基金2835.32元,处以两倍罚款5670.64元。